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关于辐射年度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督性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关于辐射年度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督性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核与辐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与监测计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湖里区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下放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输变电项目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辐射单位约130家)和监测(辐射单位约104家),以我局实际提供名单为准,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和复检复测;

  2.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开展全面核查,督促辖区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按规范要求整改;

  3.负责湖里区辐射应急、投诉监测,协助处理辐射环境安全事故;

  4.对湖里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至少一次辐射安全培训。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辐射检测资质,有辐射应急处置能力。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方式及材料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9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材料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服务内容”需要提供的隐患排查和监测方案、培训方案及相关证明文件(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响应材料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五、评定方式

  1.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价、监测资质、监测方案、培训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选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内容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3.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设备、材料、人力、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4.有效报价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路29号3楼308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L.EPB@163.com

  附件:《综合评分表》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5日

  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核与辐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与监测计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湖里区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下放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输变电项目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辐射单位约130家)和监测(辐射单位约104家),以我局实际提供名单为准,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指导和复检复测;

  2.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开展全面核查,督促辖区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按规范要求整改;

  3.负责湖里区辐射应急、投诉监测,协助处理辐射环境安全事故;

  4.对湖里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至少一次辐射安全培训。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辐射检测资质,有辐射应急处置能力。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方式及材料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9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材料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服务内容”需要提供的隐患排查和监测方案、培训方案及相关证明文件(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响应材料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五、评定方式

  1.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价、监测资质、监测方案、培训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选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内容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3.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即报价包含设备、材料、人力、审核、税费等费用在内完成整个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总和。。

  4.有效报价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路29号3楼308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L.EPB@163.com

  附件:《综合评分表》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5日



******/t******05_*******.htm"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thjj.xm.gov.cn/zwgk/tzgg/******/t******05_*******.ht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隐患排查 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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