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55

最高限价(万元):255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自然能提水系统1套;采购技术参数要求:1、采购设计扬程不低于250m,设计提水总量不低于400m3/天(年平均量)的自然能提水设备系统一套,在满足以上条件下,以环保、节能设备优先。2、采购?377壁厚6毫米防腐钢管1116m,包含防腐、焊接安装。3、采购?108壁厚4毫米防腐无缝钢管1233m,包含防腐、焊接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合同进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的产品、其他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1)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由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前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3.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6 08:30至2023-06-13 18: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29 09:0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项目名称:章驮乡章驮村自然能提水系统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29 09:00。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其他:5.1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3本次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必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在开标时未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网络远程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4本次招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但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给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财政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舒俊/183*****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周美玲/150*****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美玲

电 话:150*****401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060*****160118.pdf2023-06-05 15:14:1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标签: 自然能提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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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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