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锦隆环保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新余市锦隆环保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高新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传 ???真:07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余市锦隆环保有限公司年拆解*****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

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源路79号

新余市锦隆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新咨华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源路79号,地理坐标为:N27°49′40.429″,E115°01′14.819″。项目总投资*****.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区、车间内建设汽车拆解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水、电及环保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经预处理、粗拆解、精拆解和分类入库,最后得到废钢铁、有色金属、橡胶、玻璃、塑料、布皮制品等。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拆解处理1万辆报废机动车的生产能力。

(1)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排口排入污水管网,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回用于绿化浇灌与洒雨降尘,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切割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一般固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必须确保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废机动车 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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