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勘察测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勘察测绘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勘察测绘技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注: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提供沈北新区区域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坐标测量、坐标转换、拆迁面积估算测量、征收面积测绘、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区县、街道、社区等)界线测绘、规划定桩测量、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管线定线)及建筑物定线、规划监督测量、房产预测、房产实测、地下空间测量、管线探测、道路测量、管线测量、管线竣工测量、道路转序测量、管线转序测量、纵、横断面测量、提供历史影像图、无人机航飞正射影像、倾斜摄影测量、控制测量、水准点测量、BM点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管线竖向设计测量、净空测量、地图编制、日照分析所需基础数据采集、变形监测、岩土和生态服务、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土地相关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调查监测、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造林设计、公益林监测、林草执法监督专项工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采伐限额编制、采伐迹地调查监测、造林绿化空间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行业专项规划项目、卫星遥感数据正射影像图制作及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破坏耕地和林地鉴定、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GJJ/T73-2010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1-2017
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17
5.《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GB/T*****-2008
6.《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7931-2008
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008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009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GB/T *****-2008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无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履约期限: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共三年。
履约地点:沈北新区行政区域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无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新北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邮箱地址: lnxdgj@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户名称: 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兰生、尹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