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永新县莲洲乡黄门村等6个乡(镇)6个村

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永新县莲洲乡黄门村等6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吉市国土资字【2015】137号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并经永发改核字[2015]77号核准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永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工程名称:永新县莲洲乡黄门村等6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3、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4、工期:6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与招标控制价

总投资约650万元,共分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共分三个片即台岭片、龙田片、里田片;

二标段:共分三个片即莲洲片、高市片、高桥楼片。

招标控制价分别为: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且其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标任意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中标),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参与平均值计算。

9、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而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标段。

六、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有关说明

7.1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若有),将在指定媒体即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其中报价部分需由具有相应造价资格的执业人员盖执业章和投标单位的公章。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永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玮 联系电话:187*****073

永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15年 10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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