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专用道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垃圾专用道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岙环垃圾专用道沥青路面工程已由温发改证〔2015〕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岙环垃圾专用道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道路全长为1.425KM,主要内容包括:凿除砼路面、挖填土方、砌筑排水沟、铺设稳定层、铺设混凝土沥青路面等;工程施工桩号为K0+000~K1+425,行车道宽7m,土路肩宽2×0.25m。其中桩号K0+000~K1+025的部分的路面结构为8㎝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2cm5%水泥稳定碎石;桩号K1+025~K1+425的路面结构为块石路面,作为局部修复处理。
计划工期3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工程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工程进行投标,但同属于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4:30(北京时间,下同)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服务大厅(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
未取得《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林小姐)。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下午14:0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时至14: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件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温岭市城南镇邮编:317500
联系人:姜晔、麻志辉联系电话:137*****575、136*****666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1#大厦5楼
联系人:刘颖电子邮箱:********41@qq.com">********41@qq.com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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