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GC-2023-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2023年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已由佳木斯市水务局“佳水发【2023】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招标单位为佳木斯市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技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2023年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
2.2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佳木斯市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服务工作;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对佳木斯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和监督性监测,为佳木斯市水土保持目标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1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16时00分至2023年0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8号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5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须提供承诺书);
8.2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8.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佳木斯市水务局
联 系 人: 高鹤
联系方式:
158*****397 招 标 人:佳木斯市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技术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政府2号楼5楼553室
联 系 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0454—
******* 招标代理机构:中首(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876号1栋2单元4层1号
联系人:佟女士
联系电话:
155*****112 邮 箱:zhongshou
******@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