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江西鹰潭市2019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朱埠刘家地块二标段正式机电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江西鹰潭市2019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朱埠刘家地块二标段正式机电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在结算中扣除,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鹰潭市2019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2工程地点:鹰潭市月湖区,拟建朱埠刘家地块,位于月湖区四海西路以北,胜利西路以南。

2.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94㎡,一标段建筑面积约*****.84㎡。

2.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2.5建设单位: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6工程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死亡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0.3‰。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测实量合格率在95%以上。

2.8工程文明施工要求:鹰潭市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公司区域品牌项目。

2.9本次招标范围:鹰潭市2019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朱埠刘家地块正式机电专业分包二标段工程,(具体范围由项目部下发为准)。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具体劳务作业内容包括:给排水、通风、电气、智能安防、人防、电梯、消防及喷淋专业各系统工程中所包括的预留预埋(含预留洞口的封堵及防护等,人防通风套管除外)、招标人要求的安装工程及设备接线调试,最终范围以甲方与业主方的合同承包范围及甲方下发的施工界面为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临建除外)、施工区域内的临水临电安装敷设、成品保护、日常管理维修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材料倒运等,如招标人安排别的工作,则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安排先施工,不得以没有谈定而拒绝。

2.10材料供应:工程使用的材料(除电缆、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柜及元器件(含弱电箱)、潜污泵、水箱外)均由投标方自行采购,并相应承担材料的装卸、运输、报验、送检、材料复试的相关费用。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开标前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投标文件、 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3.3不得与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

3.4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 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现场情况简介

4.1工程周边环境:投标单位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4.2现场机械配置:塔吊、施工电梯

4.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不提供生活区宿舍,办公、生活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4临水:招标人只提供固定接水点,接水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软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4.5临电:招标人只提供至二级电箱;其余二级电箱接口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三级箱、流动电箱、电缆、照明均由投标人提供。

4.6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人工、主材、辅材、机械。

六、结算与支付: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10日办理上月月结(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年三节(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注:业主向甲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完成产值月结金额每月支付60%;分包工程完工付款至已完成金额的80%;工程整体竣工且结算完成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7%,预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

6.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采用非现金付款方式甲方不贴补任何利息及手续费),招标方有权选择任意一种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同时应提供正规税务建筑业统一发票、税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联系人:曲莉莎 电话:181*****196



,江西,鹰潭市,鹰潭

标签: 城区棚户区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