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湖底地形测量招标公告

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湖底地形测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区级财政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湖底地形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内竺山湖、雪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实施清淤面积3.74平方千米,清淤总量为151万立方米,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实施北区清淤,面积约2.1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80.16万立方米;二阶段实施南区清淤,面积约1.6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70.84万立方米。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63万元,施工总工期2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的水下清淤区域湖底地形测量、陆上弃土区域高程测量及堆泥场排放尾水检测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涉及河道断面测量或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内容的业绩。(提供合同)

(4)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且<15个时,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5个时,去掉2个最高投标价和2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万元

7.4分值构成:

A:商务:3分;单位业绩:6分;资源配置:28分

B:服务实施方案:33分

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3

1

水质检测证书

3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水质)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单位业绩

6

1

类似项目业绩

6

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项目合同额≥20万的涉及河道断面测量或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内容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提供合同,否则不得分。

资源配置

28

1

项目负责人素质

9

(1)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2)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涉及河道断面测量或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内容的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9分。

2

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除项目负责人)

10

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名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名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3

仪器设备

9

投标人具有多波束水下测量系统、智能无人测量船系统、旋翼无人机+激光雷达、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分析天平仪器设备、水上快艇船的,得9分,每缺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提供以上所有仪器设备的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上级部门调拨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服务实施方案

33

1

测量方案

8

测量工作方案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8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组织机构

8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质量保证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3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报价

30

1

报价得分

30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投标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3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水务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雷

电话:025-********

邮箱:shalei@jocite.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清淤 地形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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