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招投标细则公告

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招投标细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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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食堂招投标细则

(信息发布时间2023.5.6-2023.5.10)

招投标需求:

1.为公司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服务。品种包括米面油、果蔬、肉制品、蛋类、奶制品、各种调料等。

2.本次招投标分为1个标的。

3.投标价格在保证每人每天20元餐标的情况下不超过2022年度相对应标的价格,肉类:******元,粮油类:******元,蔬菜调料类:******元。

4.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本年度合同执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予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资格: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需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三、招投标时间及地点

1.交送初审材料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7: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2.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3.交送地点: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

4.审验合格的企业同时递交投标说明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说明涵盖:⑴企业简介;⑵服务与质量;⑶经营业绩⑷综合保障;(5)安全生产。

5.提交报名材料后将由党群办进行初审,初审后由评标小组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党群办进行通知。进入招评标环节。

6.实地考察时间:5月11日-12日。

7.招评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8.招评标地点:公司212大会议室。

9.招投标网站发布本次招投标信息的费用(1500元)先由我公司支付,招投标后由中标企业向我公司支付。

招投标要求:能够保证所供应食材来源的可靠,安全合格;供货商提供的肉蛋类食品原材料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

1. 供货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货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货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货商不能满足食品质量、数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3.所有食材应于早上7:0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10%;若送货迟到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20%;三次以上延迟送货达60分钟,甲方可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它法律责任;生鲜食品必须及时配送;原材料必须保证品质新鲜,绿色健康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干货干调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4.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供货商的配送人员必须是供货商指定的有授权文件的专人,供货商更改配送人员时必须提前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相关人员。

5.如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出调整的,供货商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在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调整。

6.如因供货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物,立即终止合同,供货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供货车辆和人员在甲方公司内部必须遵守甲方的进出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保人员的指挥。

8.提供专人专职现场服务,如遇临时性需求,应保证一小时之内送到。

货物质量要求:

1.总体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1)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013)。

(7)所有货物必须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质保期日历天数的1/3;质保期不足3日或者质保期不能明确的,生产日期应当为供货日期当日。

(8)属于“QS”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9)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0)供货时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1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向甲方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

2.各货物/服务质量要求:

类别

各货物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大米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大米》(GB 1354-2009)中的二级及以上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的卫生要求。

3.袋装交货,装袋(桶)重量每袋25公斤、QS认证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

面粉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T 8607-1988)中的一级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的卫生要求。

3.袋装交货,面粉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面粉纸袋》(GB/T *****-2011)的要求。

食用油

1.植物油原料应为非转基因油料作物。

2.菜籽油制油工艺应为压榨工艺。

3.菜籽油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菜籽油》(GB 1536-2004)中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

4.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的卫生要求。

5.采用合格的PET一次性包装桶装交货,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每桶净油含量5L。(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

猪肉及

肉制品

1.满足《鲜、冻片猪肉》(GB 9959.1-2001)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牛羊肉

1.满足《鲜、冻分割牛肉》(GB/T *****-2008)

2.满足《鲜、冻分割羊肉》(GB/T9961-2008)

3.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冷冻

食品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清晰可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3.解冻失水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类别

各货物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水果

蔬菜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NY/T 743-2012)、《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NY/T 654-2012)、《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NY/T 745-2012)、《绿色食品豆类蔬菜》(NY/T 748-2012)、《绿色食品瓜类蔬菜》 (NY/T 747-2012)、《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NY/T 744-2012)、《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NY/T 655-2012)、《绿色食品薯芋类蔬菜》(NY/T 1049-2015)、《绿色食品多年生蔬菜》(NY/T 1326-2015)、《绿色食品水生蔬菜》(NY/T 1405-2015)、《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NY/T 1325-2015)、《绿色食品芥菜类蔬菜》(NY/T 1324-2015)、《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NY/T 74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等的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豆芽卫生标准》(GB *****-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等的卫生要求。

3.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SB/T *****-2012)、《预包装蔬菜流通规范》(SB/T *****-2012)、《块茎类蔬菜流通规范》(SB/T *****-2013)、《瓜类蔬菜流通规范》(SB/T *****-2013)等的运输要求。

4.蔬菜外观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及机械损伤,水分含量适中,叶面无明显积水。

5.蔬菜来源可靠,属有机、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硝酸盐含量、“三废”等有害物质不超标,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6.水果外观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及机械损伤,水分含量适中。

牛奶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

《灭菌乳》标准:执行《GB*****-2010》标准。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执行《GB*****——2010》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发酵乳》标准:执行《GB*****-2010》标准。

《灭菌乳》标准:执行《GB*****-2010》标准。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执行《GB*****-2010》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类别

各货物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干货

调味品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干果》(NY/T 1041-2010)、《绿色食品 干制水产品》(NY/T 1712-2009)、《粉条》(GB/T *****-2009)、《食用盐》(GB 5461-2000)、《白砂糖》(GB 317-2006)、《酿造食醋》(GB *****-2000)、《酿造酱油》(GB *****-2000)、《调味料酒》(SB/T *****-2007)、《黄豆酱》(GB/T *****-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2014)、《绿色食品 辣椒制品》(NY/T 1711-2009)、《花椒》(GB/T *****-2013)、《桂皮》(GB/T *****-2013)、《八角》(GB/T 7652-2006)、《辣椒粉》(GB/T *****-2009)、《鸡精调味料》(SB/T *****-2003)、《菇精调味料》(SB/T*****-2008)、《绿色食品 复合调味料》(NY/T 1886-2010)、《马铃薯淀粉》(GB/T8884-2007)、《木薯淀粉》(GB/T *****-2012)、《芝麻酱》(SB/T*****-1996)等的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2005)、《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2005)、《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2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014)、《食醋卫生标准》(GB 2719-2003)、《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酱腌菜卫生标准》(GB 2714-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2014)、《味精卫生标准》(GB 2720-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 2713-2003)等的卫生要求。

3.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禽蛋类

蛋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来源于正规渠道,供货时须提交每批次的检验报告。蛋壳比较粗糙,色泽鲜明,表面干净,附有一层霜状胶质薄膜,没有裂纹

禽类: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3.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服务要求:

1.供货商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送货时间早上 07:0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凡所供货物的品牌、品名、质量、数量、价格与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供货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需的货物品种和数量。

3.供货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食品卫生要求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货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供货商所供货物须经过甲方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当即拒收。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供货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在供货期间,若甲方对供货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并接受甲方处罚。

6.供货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7.供货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8.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若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9、安全责任: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甲方根据货物验收清单按月支付上月货款。

2.说明:甲方为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款结算时按货物验收清单据实结算。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

3.合同签订:服务合同每一年度续签一次合同,报价包含执行合同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由甲方根据各入围供应商的货物进货渠道、质量、新鲜度,服务质量,货物价格等因素择优选择实际供货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甲方会对货物质量差,服务质量差、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暂停供货或移除出。

5.违约处罚:

(1)供货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全。就餐人员因在甲方食堂食用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质量造成的,供货商除依法按自身责任比例承担医疗及赔偿等费用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可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2)供货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货物交货期为自甲方发出每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24小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因供货商的责任造成交货延误的,延误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10%;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价的20%;三次以上延误送货达60分钟,甲方可终止合同,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它法律责任。如果因供货商的责任造成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供货商退货及补货,该情况每月累计3次及以上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20%。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甲方可以向供货商追索。

(3)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供货,拒绝供货3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供货商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就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00元/次的赔偿金,达到3次,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评选办法

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名人是否具备参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评选参考内容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资格性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体信用记录

参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参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特殊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符合性检查

响应文件签署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评选方式:评委评分。

1、评委查阅投标资料。

2、审验合格的商家从以下方面向甲方进行宣讲,同时将宣讲稿规范打印盖章后交甲方存档 。⑴企业简介;⑵服务与质量;⑶供货价格;⑷综合保障;(5)安全生产。

3、按评分表评分: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当场公布。根据结果,按得分数从高到底排序,并确定入围商家。

十、签订合同:

根据评选结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

甲方: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俭 电话:15145119428 0451-8644016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9号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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