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办公大楼窗帘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办公大楼窗帘招标公告
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业务办公大楼窗帘项目邀请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经宁化县财政局批准并受县公安局的委托,采购中心对其所需的业务办公大楼窗帘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采用比选方式邀请三家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项目情况概况:
1、项目名称:业务办公大楼窗帘一批
2、项目编号:2015-40﹟
3、数量及简要技术指标:
①领导房间:用布:190m
②用纱:190m
③普通办公室用布:1500m
④档案机房加遮光布:144m
⑤铝合金轨道:760m
⑥辅材材料:2024m*7
⑦卫生间金亿宝铝百叶:90平方
以上总预算价18.6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及投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报名参考格式附后)。(原件备查)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做过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的,并提供相关业绩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单独编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份并密封提交。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资质材料文件未密封将导致被拒绝接受。
三、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之前送至宁化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办理签到手续,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专家预审结果将在三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
五、以上如有变更,宁化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会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网通知,敬请投标人关注。
六、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五星路
联系电话:138*****599
联系 人:陈华
八、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宁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化县政府大院内
邮 编: 3654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黄先生、谢女士
宁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30日
标签: 公安局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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