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特城高温水工程招标公告

青特城高温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新建明阳路(青威路以东)高温水一次网,长度约300米,管径DN350。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注册地不在城阳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4日9时至2015年10月8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四、、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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