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华路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监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C-202305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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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江北新区新华路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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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购买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各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北新区新华路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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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新华路空气自动监测站PM2.5PM10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
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
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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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6-06 09:00到2023-06-12 17:00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1005室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
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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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6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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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6-26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1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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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金额:27万元
2最高限价:27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7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
任何答复。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
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szbtb.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
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
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
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
1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
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
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
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
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1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
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
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材料。
1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
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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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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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
联 系 人: 田雨强
电 话: 5846002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政之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1005室
联 系 人: 袁工
电 话: 19941522799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