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一期机电安装工程三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一期机电安装工程三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一期)机电安装工程(三标段)劳务分包招标

2. 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屏山东片区,珠三角环线高速与常虎高速交

界处。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4 平方米),其中,2 栋行政楼地下 1 层,地上 3 层,3 栋管理学院教学楼一、4 栋管理学院教学楼二、5 栋工学院教学办公楼均为地上 5 层,6 栋医学及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办公楼地上 4 层,7 栋生活服务用房地上 2 层,8 栋理学院教学实验楼地上 4 层,9 栋师生活动中心地上 2 层,10 栋专家宿舍楼地下 1 层,地上 7 层,11 栋博士生宿舍地上 8 层,12 栋本科生硕士生宿舍地上 11 层,13 栋食堂及体育馆地上 3 层,14栋垃圾站、15 栋体育后勤用房、16 栋丙类库房均为地上 1 层,地下室地下 2 层;最大建筑高度为 43.27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48 平方米;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最大单跨跨度为 20 米。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工期:具体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两个标段。

4.招标内容:

分包范围: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承包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12A/12B/12C配电箱、电线、电缆敷设工程(除户内箱),所有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工程,管井内水表阀门安装工程,冷热水管(含水平汇流)。

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分包单价亦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本工程若因业主原因取消原属于招标人工作之内容,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

工作内容: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机电安装工程和施工现场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准备工作、措施项目及所有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对此无异议。

5.质量要求:按招标人与业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即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确保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金匠奖或以上,争创鲁班奖。

质量违约金:若因投标人承包范围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工程的要求,将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将承担一切因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而造成返修返工或其它损失,同时投标人将按分包合同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6. 工期要求:

暂定开工日期:具体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中的约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人安全文明规范要求施工。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获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评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环保管理目标:达到《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或以上,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综合单价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若不达标则随进度扣除2.5%;投标人需上报安措费投入(含证明材料)上报招标人:投标人自有人员伤亡由投标人承担,自有人员工伤保险由投标人承担。做到工完场清,材料二次转运及指定地点堆码。安全帽、反光背心投标人自己配备需达到招标人标准,若不达标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必须达到业主、招标人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8. 付款条件: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进度款按月度+节点支付,按照当期招标人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5%完善招标人内部请款审批流程后于次月支付工程月度进度款;当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75%时招标人停止向投标人支付款项;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已确认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投标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及有关部门备案,待招标人完成与建设方及政府的竣工审计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付款至投标人施工范围内工程结算总价的97%,剩余3%质量保证金待整个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3、本项目进度及结算款的支付应以建设单位已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人工程款为前提,招标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支付投标人工程款。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不论拖欠额度大小,只要存在拖欠情形)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做法。

8.4、办理支付手续的投标人须于招标人完成月结算确认单审核后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开具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不得低于招标人已确认中期结算的数额,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同时投标人未按约足额开具发票的,每迟延一天,按未开具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一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且由此导致招标人迟延付款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并保证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顺利抵扣,若因当期投标人延误或拒绝开具发票,导致招标人无法用于足额抵扣,补充开具发票损失的税金由投标人当期需开具发票的税金补偿。投标人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格的,有义务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方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体类似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3.联系人:闫萧娟,联系方式:186*****820,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佳兆业T1栋33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4月19日

,东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电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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