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招标公告
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招标公告
非涉密信息发布审批表
信息编号: 预计发布时间:2015-9-24起2015-10-9止
信息名称 | 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项目公开招标 | ||||
信息类别 | √ 1.资格预审公告 2.变更公告 3.评标公示 4.中标公示 5.寻源公告 6.系统公告 7.商业广告 8.其它信息 | ||||
发布渠道 | √ 1.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2.鞍钢日报 √ 3. 4.其它 | ||||
发布部门 | 设备备件 招标部 | 拟稿人 | 发布部门 审核意见 | ||
营运管理部 审核意见 | 公司领导 批准意见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资格预审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采购的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价格竞争力、质量优势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
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项目公开招标
2. 招标编号:GSD********2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高清网络智能球型和相机等 | 详见《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委托明细表》 | 667 |
3.2项目要求
3.2.1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2.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 。
3.2.3如投标方仅有2家,则建议转为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3.2.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第二发电厂使用现场。
3.2.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6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
3.2.7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2.8招标技术要求详见《二发电生产维修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委托明细表》及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3.2.9注意事项: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3认证体系要求:
(1)质量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环境体系: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优先。
(3)安全体系:通过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优先。
4.1.4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两年国有或国内知名冶金、电力、石化行业相关业绩等。
4.1.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第二发电厂现场(鞍钢主厂区)及时服务、维修。
4.1.8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2证明投标人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2.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2.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ISO14000环境认证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及有关特种产品制造许可证书等。
4.2.3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近两年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2.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2.5提供投标产品对应产品样本及说明书。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公章。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合格制)。
6.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7. 付款方式为:货交齐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付款。
8.招标文件购买等
8.1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6室报名,新投标商同时办理投标商备案并购买U盾200元(需要携带银联卡),然后进行网上投标。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7:00。评审小组应先行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各报名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经资质评审通过的投标方进行技术交流;经评审技术方案通过的投标方与鞍钢签订技术协议并在网上参与投递商务标。
8.4在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投标者,不予受理。
8.5招标人有权因特殊原因随时终止招标。如市场原材料价
格变动较大,委托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投标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委托人需求送货。
8.6解释权归属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8.7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财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3甲
联系人: 姚炳舒
电 话: 0412- *******
传 真:****-*******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01
联系人:王虹洁,崔丽丽
传 真:****-*******
网 址: www.agzbzx.com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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