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05 至 2023-06-12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20,000.00
最高限价(元):1,52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地理市情分项指标监测

二、预算金额:共计152万元

三、项目概况:完成以沈阳四环为中心区域340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三项指标的监测任务。采用2023年遥感影像数据以及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源,整合利用已有的监测成果以及与地理市情相关的专题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核实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的范围、位置、基本属性和数量特征,对监测区内分项指标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从而客观准确的反应沈阳市地理市情监测区域内分项地理环境要素的时空分布,并揭示其变化发展规律。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一)项目内容

完成以沈阳四环为中心区域340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三项指标的监测任务。采用2023年遥感影像数据以及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源,整合利用已有的监测成果以及与地理市情相关的专题信息,通过技术手段,核实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的范围、位置、基本属性和数量特征,对监测区内分项指标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从而客观准确的反应沈阳市地理市情监测区域内分项地理环境要素的时空分布,并揭示其变化发展规律。

(二)监测要求

1. 分项信息提取与采集:内业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进行图像解译,采集图斑边界,划分地表类别。

2.分项要素核准:

(1)工作底图制作:利用遥感影像和解译图斑制作1:5000比例尺工作底图。

(2)外业分项要素核准:利用制作的影像工作底图,对内业不能准确判定的图斑进行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包括图斑分类和边界调查,以及对季节性变化的图斑进行判定。

(3)内业分项要素划定:对外业实地核实后的图斑进行矢量图形边界编辑和类别确定。

3.监测数据整理入库:对各分项要素进行入库前整理,包括图形的拓扑关系处理和属性信息的录入,并制作分项指标监测数据库。

4.监测成果编制:

(1)制作成果系列图13幅(包含监测区和9个分区植被覆盖图10幅、城市空间格局1幅、综合交通网络1幅、绿化覆盖1幅)。

(2)结合社会、经济等专题数据,基于不同统计单元,对绿化覆盖、城镇化发展、植被覆盖要素进行统计、分析,制作系列监测成果报告书10本(包括1个监测区和9个分区系列报告)。

5. 数据服务发布:

对分项指标监测数据成果发布政务外网数据服务,提供数据查询、数据分析等服务。

6.数学基础: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一次性支付:

⑴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⑵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徐鑫、张冬妮
电 话: 024-********-357

标签: 情分项指标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