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牵头企业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子包2-北部区域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牵头企业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子包2-北部区域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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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油分公司(牵头企业)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石油分公司(牵头企业)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WZ********A/B/C-1979-759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子包2-北部区域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子包1-中部区域;2023年综合加能站(标准版)罩棚檐口标准件(框架协议)-子包3-南部区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各种标牌
包-B1-中部区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期自安装后通过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不低于5年(60个月)有效的质保书面承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需按规定的《需求清单及最高限价表》进行报价,投标人出现报价不全或更改报价表顺序、或删减项数,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1.9 具备类似装饰装修标准件的供货业绩,提供近五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业绩不少于10项销售业绩相关证明(单一合同及其对应的全额发票或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与分别对应的全额发票等)。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应由投标人自行上传至招投标系统发票核验功能模块并完成校核。对于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本次招标仅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点击“供应商发票”按钮功能选用提交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的发票视为无效投标材料且不纳入评审。

3.1.10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参加标包对应檐口灯箱制作的讲解视频,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样品与供货产品完全一致。讲解场地必须为投标人自有的生产场所,视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作工艺、安装过程及物流包装方案等,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投标文件附U盘,视频无法播放视为未提供视频)。视频中样品必须符合技术参数,结实美观、表面光滑、线条清晰;光源稳定、无阴影,样品由厂家封存以备现场复核。

3.1.11 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提供的同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书面证明,以供应资源管理系统的公告和用户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 8:00时至2023年6月1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27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武汉招标中心
地 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606号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湖北能源大厦2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甘国梁
联 系 人:
周健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wzzhouj@sinopec.com
2023年6月5日
,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件 石化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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