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监测启动I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招标公告
碳汇监测启动I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招标公告
为持续推进碳监测试点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相关技术研究的公开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详见技术需求(附件1)
三、项目预算:65万。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独立申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公开征集活动。
6、申报单位具有承接该项委托业务的能力,并能开具税务发票。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附件3)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2、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比选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版请2023年6月12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室(收件人:于佩鑫,联系电话:188*****73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upeixin@cnemc.cn。
3、计划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比选。
七、比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比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全部费用。
3、比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示栏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佩鑫
联系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十、监督电话:010-********
附件1项目需求与评分细则
附件2申请函模板
附件3申报书模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
项目需求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5月
第一章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
1.2经费预算本项目经费预算为:65万元。
1.3项目背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提出"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的要求。为配合文件实施,同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启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探索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与业务化体系。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与核算是双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探索建立融合多种手段的监测体系以及高可信的生态系统碳循环核算模式。
1.4项目目标基于国际认可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原型与方法,搭建生态系统碳汇核算运行环境,初步具备碳汇核算能力,为区域碳源汇核算提供支撑。
1.5项目内容本项目基于生态系统碳循环过程与机理,以及国际认可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原型与方法,部署并搭建生态系统碳汇核算运行环境;完成核算所需各类生态系统参数、生态遥感数据处理和生产,编写碳汇核算数据采集与处理规程;开展应用示范,完成2023年度全国尺度、以及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碳汇核算。项目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生态系统碳汇核算运行环境搭建
基于应用较为广泛的生态系统碳汇机理模型为原型,按照生态系统固碳和碳循环的光合、呼吸过程与机理,以及自然和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扰动等因素,搭建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环境,初步具备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的能力。
(2)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数据整合与处理
围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所需的各类参数和数据,根据所需数据的时间尺度可分为常态化数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年度、季度、月度以及逐日数据等多种类别,建立数据参数清单以及各类数据从采集、处理、质控等全过程的技术要求与规程,形成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采集与处理规程。
(3)生态系统碳汇核算
完成2022年度全国陆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与分析,编制典型区核算分析报告。
1.6项目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2023年9月份开展中期进展评估。
第二章项目服务要求2.1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须具备项目所需的研究基础、模式应用等工作基础,具备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对各项工作任务做出实质性响应,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工作思路、实施计划、组织保障等内容。
2.2项目实施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生态学、地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生态系统碳汇过程与机理,在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具有改进和发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的经验和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建立稳定、专业的项目实施团队,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确保人力物力的投入,项目组至少有5(含项目负责人)人组成,成员必须稳定。
2. 3培训与技术支持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承担单位需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不少于2次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技术人员熟悉生态系统碳汇核算运行环境以及参数配置,并编写培训课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项目承担单位确保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电话支持、远程服务,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2.4验收要求(1)《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技术规程》
(2)《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参数率定及数据处理规程》
(3)《典型区域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报告》
(4)项目工作报告(内含培训课件)
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甲方根据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成果为依据,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2.5安全保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总站提供的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必须遵守与总站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总站书面许可,项目服务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项目服务方在应答时必须说明具体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确保安全保密承诺得以落实。
2.6报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应征价格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本需求书所要求的项目内容应视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要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请项目服务方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项目服务方认同遗漏并免费赠送。
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进度的变化,总站可以适当延长项目实施周期或调整项目计划,项目服务方应在应征价格中充分考虑此种风险,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第三章评分标准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10分) | ||||
1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合格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 | |
二、商务部分(15分) |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承担(或主持)的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相关研发任务(包括研发中、立项或结题),每个案例1分。最高得分15分。 需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双方印章签字页、项目主要内容页、金额页、签订时间、合同执行时间等内容)。 未提供上述材料,或合同复印件字迹不清晰,难以辨识,或合同服务方为非供应商本身的,视为无效业绩。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15 | |
三、技术部分(55分) | ||||
1 | 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 根据供应商对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模型数据整合与处理项目的总体认识、需求理解进行评分。 1、供应商对生态系统碳循环过程与机理有深刻的理解,对国内外碳汇(碳循环)核算方法或模型发展具有全面的了解,对项目总体需求、研究内容、关键问题有深入理解和认识,提出明确、可行的实施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得12分。 2、供应商对生态系统碳循环过程与机理,以及国内外碳汇(碳循环)核算方法或模型发展均比较了解,对项目总体需求、研究内容、关键问题有较深入理解和认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 3、供应商对生态系统碳循环过程与机理,以及国内外碳汇(碳循环)核算方法或模型发展均有了解,对项目总体需求、研究内容、关键问题等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得4分。 | 12 | |
2 | 生态系统碳汇核算环境建立方案 | 1、供应商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和技术路径,且具备模型研发基础和经验,得12分。 2、供应商提出了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和技术路径,有一定的模型研发工作基础,得8分。 3、供应商对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和技术路径有所阐述,得4分。 | 12 | |
4 | 碳汇核算与数据整合方案 | 1、供应商根据提出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提出了从数据获取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产品生产以及数据质量控制全过程的处理规程,详实且具备可操作性,得12分; 2、供应商根据提出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提出了从数据获取采集、数据处理、最终数据产品以及数据质量控制等处理规程,比较详实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得8分; 3、供应商根据提出的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方法,提出了从数据获取处理以及数据质量控制等处理规程,可操作性较差,得4分。 | 12 | |
5 | 项目培训与技术支持方案 | 1、编制的项目培训与技术支持方案合理可行,并承诺提供一年免费技术服务的,得7分; 2、编制的项目培训与技术支持方案基本可行,并承诺提供一年免费技术服务的,得3分; 3、编制的项目培训与技术支持方案可行,没有承诺提供一年免费技术服务的,得1分。 | 7 | |
6 | 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 |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质量、安全、进度、保密等保障措施可行,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2分;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合理,质量、安全、进度、保密等保障措施基本可行,能够满足要求的,得8分;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保密等保障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 | 12 | |
四、项目团队(20分) | ||||
8 | 项目团队成员 | 项目团队中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5人(含),得5分;3(含)-5人得3分,2(含)-1人得1分,其余不得分。 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聘任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5 | |
9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系统碳汇(碳循环)核算方法改进、研发或应用能力。①第一完成人获得相关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个1分;②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限5篇)的,每个2分;③研究成果被国家或国际机构采用,支撑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每个3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原件扫描件,研究论文首页或研究成果支撑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得分:①+②+③,最高为15分。 | 15 | |
总分: | 100 | |||
注:1、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计算。
2、评标方法中对业绩状况的要求以独立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如供应商下属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则分公司的业绩可计入供应商的业绩中;如供应商下属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则子公司的业绩不可计入供应商的业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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