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S113外环线(宾水西道-津淄桥)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宾水西道(K56+400)至津淄桥(K62+850)上行,路段长6.45公里,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参照一级公路养管,横断面布置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面)+6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面)+1.25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

工程内容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面工程

对津涞公路立交桥引路及辅道实施铣刨罩面的处治措施,具体为: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对下面层或基层破损部位实施局部挖补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其余路段实施加铺罩面的处治措施,具体为:对上行1车道病害集中路段铣刨5厘米或12厘米旧路结构层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对上行2、3、4车道病害集中路段实施5厘米或12厘米或24厘米旧路结构后,铺筑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12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上行行车道未挖补部位拉毛1厘米;最后上行行车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行车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横向1米范围接顺处理。

维修破损人行道,更换破损侧缘石。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3座,分别为十一号桥、津涞公路立交桥和十四号桥,技术评定等级均为2类。维修内容为:

1.对3座桥梁主体结构实施裂缝封闭;维修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老化开裂等病害;维修抗震挡;更换破损伸缩缝、破算止水带及泄水孔。

2.津涞公路立交桥

(1)对外环线主线桥(上行)L11#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梁底跨中范围粘贴预应力碳纤维板实施加固。

(2)对外环线主线桥和津涞道主线桥桥面铣刨4厘米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后,对局部破损严重部位实施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C50防水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最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对津涞公路立交桥匝道及F8辅道桥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对F8辅道桥增设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补设津涞道主线桥右幅缺失的声屏障。

3.十一号桥

对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

4.十四号桥

对桥面沥青铺装层裂缝实施灌缝或局部挖补处治;对该桥下行桥增设金属梁柱式防撞护栏。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津涞公路立交桥及其引路护栏,更换津涞道主线西侧桥头变形严重的波形梁护栏,原状恢复Z31匝道跨河桥桥头缺失混凝土防撞护栏。对津涞公路立交桥辅道净区范围内墩柱粘贴反光膜、增设防撞护栏。对宾水西道、中兴路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中兴路交叉口新建人行二次过街安全岛。

2.2计划工期

1标段:126日历天(即:2023年7月5日~2023年11月8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和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6月06日至2023 年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账号:020*****192********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6 月27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刘富东

联 系 人:

刘仁磊

电 话:

022-********

电 话:

130*****687

传 真:

0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inhuazixun@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20*****192********

2023 年6 月6日


标签: 施工招标 养护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