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经后勤服务集团招标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校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阴师范学院交通路校区绿化垃圾清理、对外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及内容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壹年服务合同。
(2)绿化垃圾需在校方指定时间内(接到校方通知两个日历天内)、指定地点(交通路校区垃圾场等校园各点)完成清运作业。
二、招标方式:
校外公开招标。投标人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项目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处理绿化垃圾清理、转运、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交通路校区绿化垃圾场地的及时清理、清运,正常情况下每月不得少于彻底清理、清运一次,应在每次垃圾清运后,对垃圾库进行清扫,以保证垃圾场地的清洁卫生。每次清运出场时,清运车辆必须登记签字确认,《生活垃圾清运确认表》作为付款附件。
(5)投标人安排的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手续、证照齐全;工作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投标人清运车辆行驶路线和相关备案的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
(6)投标人垃圾清运服务,按季结算费用,其中包含清运车辆运费、人工费、装卸费、垃圾处理站费用、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支付方式:中标人运输处理完毕后,按季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7)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拒不整改,招标人出具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提前终止合同。出现重大问题,除终止合同外,同时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8)投标人合同到期,经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测评达90分以上(满分100分)的,服务合同可续签1年。
2、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一旦参与投标即视同已完全阅读并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相关内容、并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6月8日17时30分。(工作日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师师范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路71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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