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3-D-E*****),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为投保安责险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为客户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3)指导企业合理划分风险点,科学辨识危险源,从人物、环、管等方面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管控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4)指导企业确定隐患排查的主体、内容和周期,对排查的隐患实施闭环治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5)协助企业定期向岗位职工、专业技术人员等征求风险点划分、危险辨识特别是管控措施方面的意见,及时完善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清单;(6)在有需求时,协助我司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的提取、汇总、统计、分析,协助撰写各类汇总分析报告、行业及区域大数据分析报告、蓝皮书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预算金额:800万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2-20家。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18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1.5项目性质:服务。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2年。

1.7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材料等。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告中需体现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2.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2.6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行业规范。

2.7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不予准入。

2.8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可以为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的。

2.10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有2个以上(安全领域)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2.1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6日1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12日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获取招标文件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与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

备注投标人如需邮寄投标文件,邮寄信息如下

(1)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

(2)收 件 人:杨蓉

(3)联系电话:173*****127

(4)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②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③任何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前述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1.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

邮编:******

联 系 人:赵玥

电话:0951-*******-853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杨蓉

电话:173*****127

电子邮件:151*****889@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1*****376723*****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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