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5破3号大方县佳宏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黔05破3号大方县佳宏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大方县佳宏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于2023年6月2日作出(2023)黔05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方县佳宏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宏煤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2日作出(2023)黔05破申8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佳宏煤业公司管理人。

为核查佳宏煤业公司的企业资产、负债及盈亏的真实情况,公平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加快推进佳宏煤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对佳宏煤业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佳宏煤业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镇利民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70******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怀勇;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营业期限:2008年1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业投资、煤业技术开发;矿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五金的销售;煤炭的开采及销售(仅供分支机构)〕。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

(一)工作范围

1.审计佳宏煤业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附注等“四表一注”或其他记载有关财务情况的报表、凭证及相关材料;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务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3.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并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4.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审计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或相关说明;5.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财务审计资质;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1)与佳宏煤业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佳宏煤业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评估、审计等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佳宏煤业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担任佳宏煤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4)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3.审计机构本年度已在银行专户存储执业风险金;4.审计机构报名时还需提供关于为本案提供审计服务计收审计费用的“说明”。如果“说明”引用行业通用收费标准的,需明确针对本案的优惠比例。

(三)承诺事项

1.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承诺在接受委托后15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如法院裁定清算转重整程序,承诺在裁定重整之日起20日内出具重整审计报告及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2.承诺先行提交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待佳宏煤业公司财产处置变现后分期或一次性支付;3.承诺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开展审计工作;4.承诺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5.承诺若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扣减相应的费用;6.承诺若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并不支付费用。

三、竞聘提交材料

(一)竞聘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与本次财务审计的工作意向书(原件);2.报价函(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差旅、税费等为本次财务审计的工作量而作出合理预估);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财务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参与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6.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人员财务审计从业简历、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时间预算表及进度承诺书等);8.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承诺;(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承诺;(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承诺;(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的承诺;(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的承诺;(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的承诺;(8)垫资、保密承诺等。以上材料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予以密封,并提供Word文档、PDF文档电子档光碟一份。

(二)文件提交要求:

1.竞聘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拟定竞聘文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另,竞聘文件资料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条件且一旦提交竞聘文件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时,如提供的竞聘文件资料不具备前述竞聘应当包含的第4项内容的,则视为竞聘文件无效。2.竞聘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8时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相关材料也应当保证在该时间点前到达管理人)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联邦金座十楼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5*****968;联系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52*****885

四、评审方式

(一)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6月9日进行竞聘资料初步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择优确定获聘机构及一名备选机构,作为更换审计机构时的接替人选,原则上选聘价优者;(二)竞聘人所指派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有关事项;(三)管理人确定获聘机构后,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后签订审计委托合同。

五、其他

(一)参与报名竞聘机构仅限贵州省内的机构;(二)报名的竞聘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三)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需要竞聘机构垫付相应的费用,竞聘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四)由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聘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或管理人确定的审计机构被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许可,管理人有权不与竞聘人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五)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佳宏煤业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六)竞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聘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七)竞聘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聘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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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招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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