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全新二级目录申请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全新二级目录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内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包括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高分子材料类、镇痛泵类、骨科类耗材、普外科、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神经 外科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耗材、眼科耗材、麻醉科耗材、心胸外科类、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等15类。

现有二级目录详见附件1(产品申报目录另行通知)。涉及带量采购的产品类别,不参加动态调整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全新二级目录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为基础,应在功能、适用范围、结构性能组成等方面与现有二级目录有较大区别。各医疗机构务必结合临床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存在异常情况的,中心将报送至相关监督部门。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全新二级目录由省内一家三级医院申请,经专家组论证后公布。全新二级目录申请路径为“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全新二级目录申请”,操作手册详见2。

四、申报时间

2023年6月8日至6月26日。

联系电话:医用耗材采购科,0571-********

附件:1.现有二级目录.xls

2.全新二级目录申请操作手册(登陆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下载)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6月6日


标签: 医用耗材集中 产品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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