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招标文件(二次)招标公告

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招标文件(二次)招标公告


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341021B*******

招 标 人: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 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

建设单位(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
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我单位本次招标的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及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们确认。
招标单位: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5年 9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佳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5年 9月30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备案盖章)
2015年 9月30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 总则10
1.1 项目概况1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0
1.5 费用承担11
1.6 保密11
1.7 语言文字11
1.8 计量单位11
1.9 踏勘现场11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12
1.11 偏离12
2.招标文件1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
3.投标文件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须结合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自行编制)13
3.2 投标报价13
3.3 投标有效期13
3.4 投标保证金14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
3.6投标文件的编制14
4.投标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5.开标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5
5.2 开标程序15
5.3 开标异议16
6.评标16
6.1 评标委员会16
6.2 评标原则16
6.3 评标16
7.合同授予16
7.1 定标方式1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17
7.3 投标报价风险差额保证金17
7.4 中标通知17
7.5 履约担保17
7.6签订合同17
8. 纪律和监督1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
8.5 投诉1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评标办法前附表119
评标办法前附表220
1、评标方法20
2. 评审标准20
2.1 初步评审标准20
2.2 详细评审标准21
3. 评标程序22
3.1 初步评审23
3.2 详细评审2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
3.4 评标结果24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5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25
二、投标文件要求26
三、报价、结算及付款方式27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参考文本)…………………………………………………………………………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目录…………………………………………………………………………………………………………3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1
二、开标一览表(商务标报价表)……………………………………………………………………… 32
三、授权委托书…………………………………………………………………………………………… 33
四、技术实施方案……………………………………………………………………………………………34
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34
六、业绩证明…………………………………………………………………………………………………34
七、项目管理机构………………………………………………………………………………………… 35
八、主要探测、测量仪器、设备一览表……………………………………………………………… … 36
九、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6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41021B*******
发布日期:2015年9月 3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于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歙县建成区。
2.2、建设规模: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项目,普查管网(线)长度约1000公里,单管单线最高限价按1800元/km 计算,一管多线最高限价按中标价140%计算。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主要为县城建成区,包括古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的地下各类管网(线);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详见招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且自2011年元月份至今承接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累计达500公里以上。
(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需出具近一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由投标人出具,但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4)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提供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实际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或更高职称的人员。(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配备情况中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须更换,须经业主同意并须具备同等或以上资质。)
3.2、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出勤率不得低于70%。
3.3、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该项目报名期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 1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县政府西侧)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备注:1、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2、所有证书原件报名同时查验后现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5.2、报名后同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地点为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六楼
联系人:张 佳 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紫阳路19号(歙县政府西侧、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
9、监督部门
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 称: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歙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六楼 联系人:张佳 电话:****-*******
1.1.4项目名称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工程
1.1.5项目地点歙县建成区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主要为县城建成区,包括古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的地下各类管网(线);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详见招标要求
1.3.2计划工期约12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测绘精度偏差不得大于5公分。
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且自2011年元月份至今承接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累计达500公里以上。
(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需出具近一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由投标人出具,但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4)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提供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实际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或更高职称的人员。(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配备情况与实际工作人员应一致,中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须更换,须经业主同意并须具备同等或以上资质)。 (5)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出勤率不得低于70%。
(6)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该项目报名期间)。
1.9踏勘现场□组织 □√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召开 □√不召开

1.11偏离□允许 □√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
2.2招标人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
2.2.2招标人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前
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
3.3投标有效期60天
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8 时前。
开户名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或开户名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账号:2210 2010 2100 0011 592或开户名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账号:131*****290********
。交款时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账汇入交易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工程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及封套的封口处、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
4.1装订要求双面打印,胶装,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是否采用暗标本工程不采用暗标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4.2.1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0月 31日10 时 00 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 年 10月 31日10 时 00 分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机关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的顺序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开标前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家。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
7.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内所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还包含专家评委费(4000元)、招标代理费(8000元),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后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歙县地下管线普查探测项目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歙县建成区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100%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主要为县城建成区,包括古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的地下各类管网(线);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详见招标要求。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约 120日历天。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且自2011年元月份至今承接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累计达500公里以上。
(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需出具近一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由投标人出具,但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4)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提供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实际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或更高职称的人员。(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配备情况与实际工作人员应一致,中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须更换,须经业主同意并须具备同等或以上资质)。
(5)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出勤率不得低于70%。
(6)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该项目报名期间)。
(7)其他要求(承诺):
①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及施工中没有挂靠、转包行为,且一切账务的企业名称均与中标时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投标人将为此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若在施工中未落实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应措施及其他承诺条款,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额,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责任。
③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计划工期竣工,否则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5 的违约金。
④投标人必须承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因施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⑤投标单位须承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出勤率不得低于70%。
⑥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地质雷达2套、管线探测仪6台、GPS2套、全站仪4台及以上。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并在处罚期限内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不允许)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1款、第2.2款、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以通知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形式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内容。
2.3.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将以网上形式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须结合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自行编制)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 、技术标两部分组成,且分别密封胶装订成册。
3.1.2商务标部分
(1)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3.1.3技术标(含标函内容)部分
3.1.3.1标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含资格审查资料,不含商务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税务登记证、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信誉及有关荣誉证明等。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及投标承诺
(4)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3.2技术部分
(1) 技术实施方案
(2)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3) 拟投入的主要探测、测量设备表
(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5)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 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技术响应文件并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标函部分组成。其中商务部分为商务标;技术部分为技术标、标函部分为标函标。所有技术标、商务标、标函标的正副本均应双面打印且有详细目录及页码,商务标和技术标、标函标必须采用A4规格纸分别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4.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 、“技术标”按招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成册;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商务标” 、“技术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随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封装。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 、4.1.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7.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4.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4.2.5.2未按本章第4.1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3.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
(5)休会,进入资格审查和技术标及标函评审阶段;
(6)复会,公布评审情况,由投标单位委托人宣读商务标报价,并签字确认;
(7)公布本项目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8)进入商务标评标阶段;
(9)公布评审结果;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在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时间:确定中标人(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将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7.4.4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单位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根据歙政办〔2015〕4号文之规定退还。
7.6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将施工合同报歙县招管局备案。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相关规定。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且有测绘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
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提供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实际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具有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或更高职称的人员。(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配备情况中标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须更换,须经业主同意并须具备同等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且自2011年元月份至今承接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累计达500公里以上(需提供测绘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需出具近一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由投标人出具,但必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的开具时间应为该项目报名期间)。
其它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歙县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普查工作,查明城市主次干道的地下各类管网(线)。
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测绘精度偏差不得大于5公分。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权利义务符合 “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技术标评标项目评 分 标 准满分
技术响应文件41分本工程总体理解和描述(3分)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的全面性、正确性等可行:3分,基本可行:2分,不可行:0分3分
对本工程工序设计及质量控制(20分)探测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规程要求;施工组织方案有效、完整、职责明确;可行:4分,基本可行:1~3分,不可行:0分4分
探测服务技术大纲工序流程衔接有序完整、工作内容齐全、工作要求明确;可行:4分,基本可行:1~3分,不可行:0分4分
探测方法阐述详细、明确、针对性强;可行:4分,基本可行:1~3分,不可行:0分4分
工序转序过程中,质量过程控制严密;可行:4分,基本可行:1~3分,不可行:0分4分
疑难问题解决方式方法 可行:4分,基本可行:1~3分,不可行:0分4分
工期及安全保障措施(5分)工期计划合理,有分阶段进度计划表,工期保证措施具体可行;可行:2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0分2分
有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设有专职安全员,配备安全防护品;有保密制度和措施,有危险源分析及措施;可行:3分,基本可行:2分,不可行:0分3分
参与本项目专业人员情况(10分)实际各相关专业作业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每名3分,工程师每名2分。10分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3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3分


投标人
资信4分企业资质(1分)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1分
体系认证
(3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QMS)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EM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每证1分。3分
投标人业绩11分投标人业绩(6分)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安徽市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提供测绘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6分
获奖情况
(5分)企业2011年元月份以来获得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或者勘察奖”的奖项,每有一个得5分;2011年元月份以来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或者勘察奖”的,每有一个得3分;2011年元月份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或者勘察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需提供奖项证书原件,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不累计加分)。5分
维保及服务承诺
(2分)承诺为甲方免费培训技术人员、24小时内服务到位等。2分
合理化建议(2分)针对性、可行性强好2分,一般1分2分
合 计60分
评标时先进行初步评审,即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然后再对各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量化打分,只有当技术标评分达到48分及以上者的投标单位方可再进入商务标的报价和评审。
商务评审40分本项目最高限价1800元/km,商务标报价最低的得40分,每相差+1%扣0.5分。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与商务标评审得分相加,即为投标单位的最终总得分。
注:评分依据须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且所有资料原件应按评审顺序摆放并编制目录清单装入档案袋(盒)内,档案袋(盒)外面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贴上原件目录清单,且必须在评标开始前一次性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逾期不予受理和补充,否则,投标无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相关条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有关条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否决其投标。
(l)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公司注册的专用章 。
(5)投标函中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9) 技术标内含有商务标投标报价内容者。
(10) 正式开标时,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未到场,或到场但法人代表证书或委托书、身份证未带者。 (11)未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4.1.1 、4.1.2、条要求密封和编制的投标文件。
3.2 详细评审
3.2.1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相关条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商务标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主要为县城建成区,包括古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的地下各类管网(线),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普查内容为城市主次干道的地下各类管网(线)。各类地下管网(线)分为:自来水、雨污水、燃气、路灯、电力、通讯、有线电视、治安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网(线)。查明管网(线)的平面、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信息。编制计算机数据成果文件、编绘地下管网图,建立数据库。
2、提供资料和总体要求
2.1 本次招标的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地下管线探测的业绩和经验,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县级及以上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且自2011年元月份至今承接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累计达500公里以上,须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一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物探或测绘专业),实际作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至少3名具有工程师(物探或测绘专业)职称或更高的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管线探测技术需求说明
3.1 地下管线探测内容
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管线性质、权属单位以及管线附属构筑物信息(如灯杆位置、井盖位置)等,编绘以1:1000地形图为载体的地下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和专业管线图)。
地下管线探测范围为城市主次干道的地下各类管网(线)。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列为非探测区,内部管线不查。但对穿越上述非探测区的主干管线不能中断,以保持主干管线的连续性。
为了保证管线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根据需要,出露地表和架空的管线也将在本次普查计划之内。
3.2 时间安排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单位要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区的全部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3.3 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应符合的技术标准
(1)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CJJ-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3)CJJ8-2011《城市测量规范》;
(4)CH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5)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6)GB/T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7)GB/T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8)GB14804—9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9)《黄山市地下综合管线数据建库标准》;
(10)《黄山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
3.4 地下管线探测各阶段要求
本项目的普查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中标人应落实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在监理方组织协调下为招标人提供综合管线普查服务,实现招标人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在监理方对管线普查实施全过程检查监理的前提下,制定探测实施方案 — 探测实施 — 成果检测 — 权属审核 — 数据入库 — 测区成果验收 — 项目整体验收的全过程探测服务工作。
管线探测各阶段工作步骤:
(一)普查探测招标阶段
1、对项目的了解、对项目的前期调研。
2、探测服务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项目初始阶段
1、接收整理探测必需的资料。
2、制定测区探测方案,完善、细化项目的技术要求并提出优化建议。
3、测区探测技术规程和技术设计书的编写。
(三)普查实施阶段
1、探测任务履行:中标单位确定统一数据参数等指标和探测方案后,全面开展探测工作。探测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进场作业时间、作业进度安排探测工作;按合同规定的工程组织实施形式、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投入人员和设备;探测技术方案的制定。
2、管线测区探测:测区物探作业,内容包括:明显管线点探查、隐蔽管线点探测、开挖验证及恢复等。
3、测区测量作业、 管线点测量等。
4、管线内业,内容包括:综合管线图成图、专业管线图成图、地下管线成果数据整理。
5、权属审核:探测单位在测区综合管线图经监理方检查合格之后,提交测区专业管线图给黄山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办公室以备权属审核。
6、探测单位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纠正进度计划偏离,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7、当出现问题时,会同监理方分析查明原因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工程需变更,提出变更的参考意见。
8、积极履行项目合同,协助调解合同有关问题,抓好项目质量,控制工程进度。
(四)验收阶段
1、成果验收及档案移交。包括:成果资料质量检查、成果资料完整性检查、成果资料正确性检查、成果资料组卷质量检查、档案移交等。
2、管线探测数据入库前整理。对管线探测数据进行入库前检查、数据转换、图幅接边等处理,使数据规范化,符合《黄山市地下综合管线建库标准》的要求,处理成能满足 入库要求的地下管线数据,为入库做准备。
3、完成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并编写测区工作报告。
4、参与项目验收,编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任务概况;(2)探测工作目标;(3)探测工作内容;(4)项目组织;(5)工作流程;(6)作业依据;(7)探测工作方法;(8)项目管理工作方法;(9)探测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0)应说明的问题;(11)结论与建议;(12)附件。
3.5 提交成果资料
(1)任务合同书、技术设计书。
(2)已有成果图表资料,起算数据、仪器检校资料。
(3)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表)等。
(4)检查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
(5)控制点成果表(电子文档及打印文本)。
(6)地下管线现况图、地下管线外业调查表及探查记录表(或PDA原始数据记录)、地下管线成果表、专业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及计算机数据文件(图形文件和属性文件);
(8)符合GIS入库要求的地下综合管线数据整理成果;
(9)技术总结报告书。
3.6 管线探测的基本原则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探测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不得泄漏探测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3)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探测成果的正确性,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4)由于探测单位施工不当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探测单位要负责赔偿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投标文件要求
4、投标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4.2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要求
5.1 本招标项目将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投标机构须以正式单位章盖的招标所需相关文件后向本单位投标,由个人名义投标者概不受理。
5.2 投标人应提供其资信状况、获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财务审计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
5.3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2011年元月份以来相关项目经营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列表说明并附合同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4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服务承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5.5 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技术响应文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5.5.1 承担过管线探测的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2011年元月份后)等,并具有较高的经营信誉和经营业绩。
5.5.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负责管理和实施管线探测的工程负责人和各专业人员情况。
5.5.3 拟投入本工程的仪器、设备情况(包括品牌名称、型号和制造商、检验报告)
5.5.4 进场计划;
5.5.5 管线探测技术方案;
5.5.6 投标的合理化建议;投标人需参照招标项目需求说明,逐项应答说明。
5.6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探测服务保障,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诺。
5.7 其它要求:
中标人应保护最终用户在使用探测成果时的安全性。
投标人必须对其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验收标准及条件
6.1 验收条件:作业单位完成任务合同书的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自评结果应符合《黄山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填写监理申请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检查。
6.2 验收标准: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行业及黄山市有关技术规定组织进行验收。
三、报价、结算及付款方法
7、投标报价
7.1 本项目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要求及可能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
7.2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
7.2.1地下管线探测费用(含架空线路);
7.2.2地下管线点开挖验证及道路恢复费用;
7.2.3满足本项目测定管线点和测图需要的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费用;
7.2.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投标、管理、生产、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应是实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本次地下管线探测的投标报价以每公里综合单价(单公里管线)1800元为最高限价。
7.2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可参考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8、结算方法
8.1 在本项目要求规模、范围、技术指标、内容和项目内,中标人的探测费为固定单价,即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探测工作量的增减,依照招标人计量认定为准。(同管沟管线中的一条按中标价计,其它管线按中标价的10%计)
9、付款方法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1)工程量完成50%后一周内付合同价款的40%;
2)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参考文本)
注释:
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测绘合同》(GF-2000-0306)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可修改和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
定作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开标一览表(商务标)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5.近三年的相应业绩证明
6.近三年单位项目获奖情况
7.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 技术方案
9.本项目仪器设备(软硬件)配置方案
10. 项目管理机构
1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2.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先后顺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见商务标报价})的投标,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公司承诺:①、②、③、④、……(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面承诺)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 …… 姓名:
2工期 …… 天数: 日历天
3缺陷责任期 …… ……
……………………
……………………

二、开标一览表(商务标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地下管线普查
单价(元/公里)

注:
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工程量。(工程量暂按招标公告中列明的管线探测暂定长度为准)
2、以上投标总价为概算量,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3、本表列明本项目全包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因物探不到管线时需开挖验证及恢复费用、税务费、验收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得另加任何其他费用。
4、工程量控制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到位情况、中标单价综合确定工程量和合同总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技术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编写)


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编写)

六、业 绩 证 明
业绩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工程量开竣工时间备注
1
2
……

(注:由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承担近三年(2011年元月以来)相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清单表,并同时附上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结算单等,原件备查)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
……………………………………………
注:有关人员获得的资质认证必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明,人员必须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如被发现虚假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应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会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年 龄学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八、主要探测、测量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自有或租借或拟购
1
2
3
4
5
6
7
8


九、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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