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听证报告

《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增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订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周宁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在周宁县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及举行听证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林国平;陈述人:汤宁章、陈文旒;记录人:郑星亮、陈先旭。本次听证会,应到15人、实到15人,出席人数达到应当出席人数的2/3以上。出席听证代表中,有关部门代表5名,分别是汤文乡、谢陈坤、魏陈倩、彭贵招、周敦贞;卷烟零售户代表5名,分别是林缪芳、吴贵明、陈锡茂、黄振安、肖玉华;消费者代表5名,分别是孙晓娟、周华凑、陈先幸、连文斌、陈兆亮。

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第一项:由主持人介绍听证会组成人员、听证代表;

第二项:由记录人宣布会场纪律;

第三项:由听证会陈述人对《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依据及制定合理布局规定条款进行介绍;

第四项:由听证代表就《周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由听证会陈述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询问进行解释说明;

第五项:代表审阅听证笔录并签名。

听证会从下午15:00开始至16:30听证代表审阅听证笔录并签名,圆满结束。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逐一发言,与会代表均表示同意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部分代表就(征求意见稿)条款设定依据、条款出台的程序性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存在安全隐患或销售、存储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物品,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哪些物品是属于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物品?

答复: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参照国家局及各省烟草专卖局的有关界定标准给出的解释“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物品”是指主营化工、农药、化肥、油漆、化妆品、药品、修理修配、美容美发、废品回收等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场所。主要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卷烟作为消费者直接吸食的商品,具备食品的一般特征,其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上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因此,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场所不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第十六条,除第八条第(五)项第(八)项规定外,其余情况是否可以延续?

答复:根据《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

3.新修订的合理布局规定对防范未成年人吸烟方面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

答复:我们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这次新修订的合理布局规定除了延续2021版宁德市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中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及距离学校出入口中点5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不得设置零售点的要求外,新增加了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卷烟、雪茄烟的经营场所不得设置零售点的内容。进一步防止未成年人过早接触到烟草产品。

4.第八条第(十)项规定:无人值守的自动零售商店,利用自动售货机式销售烟草制品的不得设置零售点。这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答复: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新兴交易手段对传统商品流通方式产生巨大影响,部分商家欲采用自动化设备、电商渠道销售卷烟,如自动售货机、抓烟机、自助便利店、淘宝店铺、微店等。此类售卖方式容易导致售假售私、无证运输等涉烟违法行为泛滥,且无法甄别购买者是否成年。为限制烟草制品跨区域无序流通,维护卷烟零售终端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将利用自动售货机或其他自动售货装置销售卷烟的场所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附则这一块,因为一个规定的出台,附则的条数过多,比如:最近距离、住所和中小学及学校的出入口无需进行再次强调解释,这几条我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再次解释。

答复:对于这个建议,我们将研究进行采纳。

特此报告。

周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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