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庄引江闸安全鉴定项目采购公告
沙庄引江闸安全鉴定项目采购公告
沙庄引江闸安全鉴定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公开对外选择项目实施单位。
一、项目概况
沙庄引江闸工程地处淮安市淮安区南郊,位于苏北灌溉总渠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工程始建于1977年12月,1979年10月建成,2013年11月进行除险加固,2018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工程为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水工建筑物,共6孔,单孔净宽6.0m,净高5.5m,闸孔总净宽36.0m,设计流量为180 m3/s,校核流量200m3/s。闸室为胸墙式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底板,底板顶面高程1.0m,闸顶高程11.0m,胸墙底高程6.5m。工作闸门为平面钢闸门,启闭机采用QP-2×125KN卷扬式启闭机。
该工程作为淮安抽水一、二站的引水闸,是淮安抽水枢纽工程的的主要建筑物之一,具有引水、挡洪、排涝等功能。
根据《水闸工程管理规程》DB32/T 3259-2017规定,沙庄引江闸已达到鉴定周期,现定于2023年开展安全鉴定。
二、项目内容
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对沙庄引江闸工程开展安全鉴定,并完成以下主要内容:
1、现状调查;2、安全检测;3、安全复核;4、安全评价;5、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鉴定验收等。(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要求)
三、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认定的可承担中型及以上水闸的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鉴定承担单位如不同时具备中型及以上水闸检测资质时,可在中标后自行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检测工作。
2、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未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信誉良好。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资质、近三年无类似工程业绩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的,视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时间及要求
报价人须将项目投标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材料)于2023年6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前,邮寄至业主办公室(总渠管理处办公楼三楼工管科312室),邮寄方式请使用顺丰或EMS,以业主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收到为准。投标材料要全面响应评分标准,投标材料应主要包括项目报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各评分项目证明资料等(报价表和所有其它投标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材料要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提交时应密封,否则无效。原则上不组织踏勘现场,报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工期约90天,计划于2023年6月中下旬开始,要求于2023年9月中下旬前完成全部安全鉴定工作并具备评审条件,做好申请评审准备工作。
六、投标须知
1、报价人须按业主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或打印。项目报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2、投标材料必须装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不允许任一报价人针对同一检测项目提交2份或2份以上不同的投标资料。
4、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报价人填报,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七、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等),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业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3、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
八、比选方法
1、由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询价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中存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3、如果报价单位不足3家或均高于业主标底,业主有权重新询价,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
4、如果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询价,第二次仍不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询价采购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九、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拒签合同的,业主将重新询价。
业 主: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运东闸院内
联系人:张雪
电 话:0517-********
附 件:1、附件1:技术要求.doc
标签: 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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