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全面查明查清以农用地为主的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准确掌握长沙县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
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加强普查成果凝练,为推进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全新的土壤基础数据支撑。
二、相关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
1、1:1万比例尺外业工作底图制作
承担外业工作底图制作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 (修订版)》开展底图制作工作,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原则,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二普土壤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DEM等为基础图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统一制作满足普查精度与面积计算统计要求和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2、土壤类型校核
承担土壤类型校核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的要求,根据土壤类型名称的校准总则与方法、工作组织方式、高级与基层分类校准重点进行校准。
3、样点室内外核实
长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优化布设与室内外校核服务的任务目标是对国家平台组布设的长沙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点位(约683个)进行室内校核和野外实地验证确认,完成不合理点位调整与优化布设,重新生成点位矢量文件上报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土壤母质图制作及土壤图土种土属核对与修正
1).利用长沙县二普土壤图,采用土种归并及邻域法制作土壤母质图(1:*****);
2).利用三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样点数据,参考遥感影像及DEM数据,对二普土壤图的耕地部分进行土种核校,对耕地范围外的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属进行核校。
(二)预布设样点室内核校
1).对于耕地调查样点,比较样点属性与所点位座落的综合单元的属性,利用空间运算方法,判断是否落在耕地范围内、是否落在相应土种内等情况;
2).对于林地、草地等调查样点,利用空间运算方法和土壤分类理论,参考遥感影像及DEM数据,判断下发样点属性是否与其座落单元属性一致。对不一致的调查样点,修正其下发属性(到土属或土种);
3).参考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和设施农用地属性数据,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已布设点位进行校核。
4).对全国土壤普查办下发样点布设方案,结合长沙县实际,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满足省级、地市级、县级成果汇总需要,同时对室内校核认定设置不合理点位进行优化调整。
4、表层样点外业调查及采样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对土壤三普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数据审核等做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承担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单位要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必须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外业调查采样的样品采集必须在省技术专家或土壤学相关专业专家教授的现场指导下完成,做好采样点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及利用现状进行调查,通过在采样点位各混样点处挖掘表层土壤小剖面,然后按要求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样品采集量同时满足省样品库贮存及化验测试需求)、表层土壤容重样、表层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同时按要求做好样点调查数据、表格移交和土壤样品送检与样品流转工作。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1万比例尺外业工作底图制作、土壤类型校核、样点室内外核实、表层样点外业调查及采样工作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五、服务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在省专家技术指导组等相关机构和单位按照第三次全国主项普查相关技术规范对中标单位调查采样涉及的相关数据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执行,具体验收方式以采购合同为准。七、其他要求:1、 保密要求:必须有保密工作环境和健全的保密制度,且未发生过泄密等工作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提供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做好版权保护工作,同时具备上述文件的相关保密设备设施。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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