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2023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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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园区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对企业及周边环境的监测监控,为园区环境提供基础信息和基本依据,采购人需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及周边的废气、废水、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噪声等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
二、相关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附件1: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类 别 | 监测点位(断面)设置 | 监测项目 | 年监测频次 | 2023年2-4季度剩余频次 |
环境空气 | 高新片区 永安镇政府 A2 | PM10、SO2、NO2、苯系物 | 每季度1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 | 3次 |
高新片区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厂区西北侧 A3 | ||||
北园片区上风向(北园片区边界外西北侧区)A4 | PM10、PM2.5、NO2、SO2、CO、O3、TVOC、非甲烷总烃、HCl、NH3、H2S、甲苯、二甲苯、丙酮 | 每半年1次 | 1次 | |
北园片区下风向(石子湾村) A5 | ||||
地表水 | 捞刀河 北工断面 W1、工永断面 W2、石塘铺断面 W3 | pH、COD、DO、NH3-N、TP、SS、Cu、Pb、Zn、Cd、Hg、As、Ni、Cr6+、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 每季度1次 | 3次 |
捞刀河 南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处 W4 | ||||
捞刀河 北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断面 W5 | ||||
捞刀河 北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处 W6 | ||||
捞刀河 北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m处 W7 | ||||
捞刀河 永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处 W8 | ||||
洞阳水库 W9 | ||||
地下水 | 北园片区外南侧居民水井 W10 | pH、高锰酸盐指数、NH3-N、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Mn、Cu、Zn、Pb、Cd、Hg、As、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 | 每半年1次 | 1次 |
北园片区外北侧居民水井 W11 | ||||
北园片内东侧井水 W12 | ||||
声环境 | 经开片区 浏阳经开区管委会 N1 | 噪声 | 每季度1次(昼、夜) | 3次 |
经开片区 仲景公园 N2 | ||||
经开片区 长沙e中心 N3 | ||||
经开片区 北辰小区 N4 | ||||
高新片区 永安镇政府 N5 | ||||
高新片区 株棱小区 N6 | ||||
北园片区边界东侧N7、南侧N8、西侧N9、临近居民区处、北侧临开元路一侧N10 | ||||
绿之韵研发中心 N11 (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 | 功能区环境噪声 | 每年1次(连续24h) | 1次 | |
宇环数控公司办公楼顶 N12 (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 |
附件2:地表水检测任务表
序号 | 类别 | 点位 | 分析项目 | 采样频率 | 合同规定次数 |
1 | 地表水 | 砰山河入河口 |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 每个月4次 | 2023.06月份到12月份6个月一起24次 |
2 | 菊田河入河口 | ||||
3 | 株陵河入园口 | ||||
4 | 礼耕河入园口 | ||||
5 | 株陵河入河口 | ||||
6 | 礼耕河入河口 | ||||
7 |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 南园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 每个月3次 | 2023.06月份到12月份6个月一起18次 |
8 | 北园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 ||||
9 | 永安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 ||||
10 | 雨水排口 | 扬清路雨水排口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 每个月4次 | 2023.06月份到12月份6个月一起24次 |
11 | 永安完小雨水口 | ||||
12 | 建新河入河口 | ||||
13 | 地表水出入境断面 | 捞刀河北工断面 |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 每个月1次 | 2023.06月份到12月份6个月一起6次 |
14 | 捞刀河工永断面 | ||||
15 | 捞刀河石塘铺断面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服务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1、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采集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在采集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时,需配备执法仪或其它摄像设备,对采样全过程进行记录,所有视频录像记录需备份好随时接受采购方抽查。
4、中标单位对采样时采样点现场情况(天气、温度等)进行记录。
5、中标单位采样环境异常的,立即报告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对异常环境开展污染源调查和不达标原因分析。
6、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将采样时间、环境监测结果等与环境相关情况告知第三方。
7、所有整理后的纸质资料移交采购人,电子扫描件达到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测试通过验收、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9、供应商必须满足附件监测计划中所需要的参数(提供监测参数资质参数证明,否则不给予考虑)
10、本次项目不允许外包,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此项目。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费用。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环境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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