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长沙市2023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样品抽取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长沙市2023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样品抽取采购需求公开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源头监测、覆盖重点区域的原则,坚持以当地当季主种品种为主,均匀分布抽检区域,随机临田抽检,切实增强稻谷质量安全监测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长沙市2023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方案》中抽样技术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1)在收获季节分别对早、中、晚稻当地当季主种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全面覆盖500亩以上种粮大户(企业),其他监测点位在各区县(市)内均匀分布,可侧重于粮食功能区;
(2)省级和市级早、中、晚稻抽样地点不得重复,原则上一个种粮大户(企业)抽样数量每季不得超过2个样品;
(3)直接临田抽取农户或基地即将收获的稻谷。每份样品填写对应的《2022 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样单》,准确记录产品类别、品种名称、抽样地点等关键信息;
(4)抽取的样品应记录农户生产田块经纬度和海拔等信息,并现场拍照;
(5)抽样依据 DB43/T459-2009《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方法》,每批次样品采取随机多点抽样,抽样量干重不少于 3Kg,不抽品种名称不详的样品;
(6)本专项监测时间和地域跨度大,自然环境潮湿,要求样品包装结实抗压、防霉防潮 (材料以尼龙网袋、编织袋或布袋为宜),确保样品运输过程中不破损、霉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早、中、晚稻抽样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另行确定。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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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验收按简易程序进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 ,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和《长沙市2023年稻谷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方案》中抽样技术要求执行。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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