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07 至 2023-06-13
撰写单位: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峻佐
(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由第三方机构中行业专家及技术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下属的技术组。技术组人员应对试点企业、园区(社区),试点交通,试点住建(公共机构)四大类技术标准充分理解,具备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1、负责统筹调研组、核查组、评估准则编制组相关工作,直接对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组负责。

2、负责评估准则编制前期调研工作。

3、负责评估准则执行过程中企业数据核查工作。

4、负责评估准则的编制工作。

5、制定自主申报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名单及调研工作内容,根据自主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对申报企业进行调研。

6、整合完善企业名称、行业、主营产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制定现场调研计划。

7、现场调研。按照碳排放核查工作流程开展,分行业进行碳排放调研工作。围绕单位产品排放强度,现场了解企业用能结构、能源消费情况、产品产量、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等数据与信息,现场了解企业化石能源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外购电力热力引起的排放、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等情况,并分析近五年企业碳排放情况。同时对工艺、技术、设备存在的节能降碳潜力进行分析,初步确定能效提升可能性。

8、与大东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评估准则》。

9、对碳排放分析报告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试点单位名单,共同商议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评估计划》。盯紧节能降碳目标,科学合理地细化时间表,夯实责任,不断总结完善,按计划在先行先试时间期限内完成试点建设工作。按照《评估计划》开展试点评估工作。

10、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 024-********-0
邮箱地址: lnhjxm2255@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峻佐、杨雪
电 话: 024-********-0

标签: 碳达峰 试点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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