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街道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安居街道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更好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健全完善政府会议公开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四)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开展方案内容向社会发布。
(五)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六)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落实“放管服”公开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积极公开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有关情况,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二、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健全公众参与互动机制。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密切监测收集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舆情,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分类处置。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提升政务服务公开实效
(一)创新网上办事服务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批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优化公开支撑载体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丰富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两微一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三)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工作。配合区里要求,将办事处热线电话整合到统一的民生热线平台,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和受理办理水平。
五、完善公开保障机制
(一)严格规范公文办理。按照《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济任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予公开的公文标识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文件正式印发时,需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主动公开。
(二)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居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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