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份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份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份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电投“中国海油碳普惠平台”碳减排量化咨询服务 | 1、在员工中开展广泛深入的低碳行为调研,初步识别部分减排场景的基准线; 2、碳减排监测方法确定与场景初步规划;3、碳减排量化模型开发。 | 2023.6 |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能力要求: 应答人属于国家认可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3.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一项符合以下条件业绩: 碳账户体系碳减排量咨询服务完工业绩; 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能体现安装服务内容的合同页,时间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完工证明文件(如:经甲方签字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或试验报告);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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