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第二次实施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PPP招标公告
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第二次实施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PPP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经批准,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受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重庆市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第二次实施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 PPP项目(公告序号: TDZZ15003 )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及投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地点: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阳湾片区 (二)基本情况 1.项目总体情况 重庆市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占地约5464亩,第一次实施整治面积约2167亩,第二次实施整治面积约2443亩,其余为河道、滩涂等不实施土地整治部分。 2.本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43亩(征地批文号为:渝府地〔2015〕661号、渝府地〔2015〕701号、渝府地〔2015〕932号、渝府地〔2015〕973号、渝府地〔2015〕978号、渝府地〔2015〕1015号、渝府地〔2003〕1215号)。 本项目项下的整治宗地坐落于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阳湾片区,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迎龙山郊野公园;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横九路;北至滨江路。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项目总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三)整治工程 1.整治内容 本招标文件项下所称“土地一级整治”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对广阳湾片区土地实施成片整治,包括:平场建设,市政道路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公园、绿地建设,前期设计及监理,其它应达到其土地出让标准的事项等。按期达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标准的土地初级开发行为。片区内规划建设道路22条,总长约24.32公里,包括河道整治、地下管网、绿化,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综合管网迁改工作包含在本项目整治工程中。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整治期限:4年。 二、投资方案 (一)投资实施方式 由投资人依法获得广阳湾项目(第二次实施部分)一级土地整治权,承担本项目实施土地整治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按重庆市的基本建设程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整治工作。其中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招标人实施。 (二)投资额度 该项目需投资人投资的总额约为18亿元。投资价款由投资人按《重庆市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第二次实施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分期投入。 (三)投资期限:4+1年,投资期限暂定为4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投资及回收计划 本项目资金投入回收计划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专项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它用。 (五)投资收益 1.投资人不分享土地出让增值收益。 2.投资收益计算原则:投资收益依照投资人实际投资额、相应投资期限以及年化投资收益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投资收益=实际投资额×相应投资期限×中标年化投资收益率 中标人取得投资收益中包含其依法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规费、税费。 3.投资收益原则上按价款回收计划同期支付。招标人也可根据土地出让进度、价款回收进度,优先不定期偿还投资价款及收益。 (六)年化投资收益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年化投资收益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招标人将按年化投资收益率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设定年化投资收益率上限为10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年化投资收益率规定的上限,否则为废标。 3.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七)投资人退出 按照《重庆市广阳湾国际生态智慧城(第二次实施部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PPP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20亿元以上、净资产规模30亿元以上; (三)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20亿元及以上金额的融资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时间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时间:2015年9月29日 9 时至2015年10月19日 12 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5年10月22日 9 时至2015年10月28日 17 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0月19日 12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重庆市北部新区凯比特大厦A1栋1楼111房间)领取。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郑山川 电 话:******** 电子邮箱:********0@qq.com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江桥路2号 (二)招标平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嵩节 电 话:******** 电子邮箱:********4@qq.com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凯比特大厦A1栋1楼 2015年9月29日 |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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