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302单元招租信息公告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302单元招租信息公告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302单元招租信息公告
厦特房资招〔2023〕13号
招租人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302单元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以网上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房产信息及租赁条件
(一)标的房产信息:
名称及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单元 | 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2单元 |
建筑面积 | 318.28 平方米 | 347.96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4年 | 4年 |
租金底价(含税) | 30元/平方米/月 | 30元/平方米/月 |
竞价幅度 | 每次加价不低于200元 | 每次加价不低于200元 |
竞租保证金 |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
租金递增率 | 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产权情况 | 标的房产权属方为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房屋产权,未设立抵押或担保。 | |
交付时间 |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房产交付状态 | 按原承租人交还时房产状态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租赁优惠期 | 无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
备注 | 房屋使用年限较长,租赁期间,承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内除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以外部分和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如房屋漏水、排水管、排污管、水电表、线路等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等相关工程及费用。 |
(二)租金缴交方式:租金由权属单位收取,按叁个月为一期结算。
(三)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末年三个月租金。
(四)标的房产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竞租人均应事先考虑该建筑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竞得标的房产后,承租人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或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五)承租人必须接受的其它租赁条件,详见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六)合同签订:若本次招租成功,由招租人及权属单位与竞得人(承租人)签订合同。
二、物业管理费
(一)标的房产所在物业管理单位为厦门市万家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物业管理费为2.2元/㎡/月(含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为0.3元/㎡/月(含税),公摊水电费、自用水费、自用电费据实结算。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公摊水电等均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具体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或相关收缴单位缴交。
(三)租赁期间,若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调整或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的,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交。
三、其他费用
(一)本招租方案所示的租金标准不含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通讯、互联网、卫生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由竞租人按相关收缴单位的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收缴单位缴交。
(二)承租人若需装修的,在承租人进行经招租人认定为较大程度的装修变更时,承租人需另行向招租人支付房屋装修恢复保证金,承租人应在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审批通过后,根据招租人测算金额在装修施工前向招租人缴交,并由招租人与承租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四、风险提示
(一)出租人按标的房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房产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房屋用途以及房屋的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房屋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二)在开展经营活动前,承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其承租的房屋能否实际办理相关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三)若因原承租人未能及时腾退标的房产或因收回的标的房产不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其他非招租人原因以及招租人招租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招租人无法向竞得人交付标的房产或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及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得人不得以此向招租人及出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四)若竞租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招租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得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和出租人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五、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一)竞租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不存在招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竞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
1、在以往与轨道集团及其所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轨道集团各企业”)的业务往来中,扰乱轨道集团各企业经营性质招租工作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竞租报价、提供虚假竞租材料引起竞价无效或有效报价后又撤销的、竞得资产后拒绝或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等。
2、曾出现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行为的。
3、曾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4、被市国资委、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轨道集团各企业(含招租人)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
5、经营过程中曾因安全生产事故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厦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其他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六、竞租保证金缴交
(一)竞租保证金缴交标准
款项用途 | 金额 |
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1单元竞租保证金 |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
厦门市思明区后江埭路80-92号房产302单元竞租保证金 |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
竞租人应在2023年6月19日17:30前按上述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以招租人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即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租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不接受竞租人到招标人现场缴款,只能转账或到银行以现金方式缴款。
2、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明确款项用途;如转账时未按照要求明确款项用途,需提供转款说明(范本详见附件1),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
3、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并提供代竞租保证金付款申明(范本详见附件1),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4、若竞租人同时竞租两处及以上标的房产的,需按照上述标准分别缴交竞租保证金。
5、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七、报名确认
1、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均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附件3)。
2、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19日17:30前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及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3、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地铁大厦B座8层。联系方式:柯小姐、洪小姐 0592-*******。
八、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招租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入围竞租人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审核通过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竞价方式
由招租人组织入围的竞租人通过网上竞租管理系统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网上竞租须知
(一)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10:00。
(二)网上竞租时间:2023年6月21日 15:00-16:00,其中: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6-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15:31-16:00为原承租人确认续租阶段。
十一、招租结果公示
公开招租结果将在确定竞得人后在特房集团网站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时间为3日(日历日),竞租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租人提出。
附件: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
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3.《房屋租赁合同》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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