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宁德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委〔2022〕19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23〕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5月至11月,选取全市范围内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或ISO*****,下同)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货检验等进行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通过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对象

  1.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在有效期内,之前未申请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管理较为规范,认证积极性高、愿意投入相应资源落实HACCP体系认证与运行实施的食品生产企业。

  3.依法诚信经营,近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食品生产企业。

  4.优先选择食品生产风险较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糕点、白酒、

  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蛋制品、饼干、蜂产品、水产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5.上述1-3点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名额分配.

  全市确定5家试点企业,名额分配蕉城、东侨、福安、古田、柘荣各1家。试点企业名额未使用的,调配到其他县(市、区)。

  三、工作步骤

  (一)遴选阶段(2023年5月)。申报试点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方案,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根据企业规模、产品风险程度、生产管理情况、诚信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遴选基础条件较好、有强烈提升意愿的企业开展试点,并填报《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由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精心部署,明确工作推进措施和计划安排,扎实做好宣传、摸底、填写意见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同时,做好HACCP体系认证试点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证阶段(2023年6月-9月)。经遴选的试点企业,应根据食品生产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HACCP体系相关标准要求,自行选择认证质量高、社会信誉良好、获得CNAS认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企业负责人应明确食品安全小组职责,并推动其进行企业管理架构搭建、管理制度建立、体系知识培训、生产条件优化、工艺布局改进、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质量验证、开展企业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体系管理活动,确保HACCP体系认证能够落地见效,达到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导阶段(10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体系运行和认证后跟踪督导,了解体系运行和认证的难点堵点及解决情况,确保认证能按时保质完成,达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的目的。市市场监管局也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对试点企业认证运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1月15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验收标准》(附件2),对试点企业组织开展验收,并于11月底前将验收合格的试点企业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试点企业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试点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好;HACCP体系认证也是事前识别食品安全危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方法,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明确工作推进措施和计划安排,扎实做好宣传、摸底、培训辅导、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时间进度,对照申报要求,认真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循申报、审核程序;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

  (三)经费保障。省市场监管局将从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对通过考评验收的食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补助标准和补助经费下达方式由省市场监管局确定。

  联系人:林裕霖,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申请表

  2.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验收标准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宁德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委〔2022〕19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23〕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5月至11月,选取全市范围内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或ISO*****,下同)体系认证及运行省级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货检验等进行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通过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对象

  1.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在有效期内,之前未申请实施HACCP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管理较为规范,认证积极性高、愿意投入相应资源落实HACCP体系认证与运行实施的食品生产企业。

  3.依法诚信经营,近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食品生产企业。

  4.优先选择食品生产风险较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糕点、白酒、

  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蛋制品、饼干、蜂产品、水产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

  5.上述1-3点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名额分配.

  全市确定5家试点企业,名额分配蕉城、东侨、福安、古田、柘荣各1家。试点企业名额未使用的,调配到其他县(市、区)。

  三、工作步骤

  (一)遴选阶段(2023年5月)。申报试点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方案,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根据企业规模、产品风险程度、生产管理情况、诚信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遴选基础条件较好、有强烈提升意愿的企业开展试点,并填报《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由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精心部署,明确工作推进措施和计划安排,扎实做好宣传、摸底、填写意见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同时,做好HACCP体系认证试点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证阶段(2023年6月-9月)。经遴选的试点企业,应根据食品生产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HACCP体系相关标准要求,自行选择认证质量高、社会信誉良好、获得CNAS认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企业负责人应明确食品安全小组职责,并推动其进行企业管理架构搭建、管理制度建立、体系知识培训、生产条件优化、工艺布局改进、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控制、产品质量验证、开展企业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体系管理活动,确保HACCP体系认证能够落地见效,达到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导阶段(10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体系运行和认证后跟踪督导,了解体系运行和认证的难点堵点及解决情况,确保认证能按时保质完成,达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的目的。市市场监管局也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对试点企业认证运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1月15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验收标准》(附件2),对试点企业组织开展验收,并于11月底前将验收合格的试点企业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试点企业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实施试点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好;HACCP体系认证也是事前识别食品安全危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方法,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明确工作推进措施和计划安排,扎实做好宣传、摸底、培训辅导、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时间进度,对照申报要求,认真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循申报、审核程序;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

  (三)经费保障。省市场监管局将从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对通过考评验收的食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补助标准和补助经费下达方式由省市场监管局确定。

  联系人:林裕霖,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申请表

  2.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认证及运行试点验收标准

标签: 体系认证 危害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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