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收集报价公告
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收集报价公告
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收集报价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根据《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规定,对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项目采用收集报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潜在施工单位前来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GZFSZS*********
3. 计价办法:一次平均值法
4.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的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位于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主要包含园建(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三部分,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中介预算及施工图资料为准。本项目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
5. 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价为******.34元,报价上限为******.34*(1-10%)=******.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为*****.14元。报价超过******.31元(含税)或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低于*****.14元的作无效处理。
6. 报价警戒值:******.24元(以中介预算审核价******.34元下浮30%)。报价低于警戒值的,报价人须主动在报价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则必须附上主材、辅材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且该供货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获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报价人须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将有权认定该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对不合理报价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二、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独立于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由报价人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5.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诚信评价等级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信用中国记录最终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7.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最终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8. 报价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9. 报价人2020年至今曾完成过市政工程类项目或村庄建设项目(如乡村振兴工程、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等),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有效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施工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能反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业绩要求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10. 报价人须到代理机构处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同一公司的分公司报价(总公司报价的,不接受其分公司报价;分公司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12.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难度较大,需在同一时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实施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质量,各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情况,慎重考虑参与本项目报价,一旦被确认为施工单位后,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马上进场施工,达不到进场施工要求的,承诺自动放弃被确认的施工单位资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列入本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失信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其他项目报价(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13. 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进度,在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已被确认为其他项目施工单位的报价人若同时有两个未完工项目,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报价(合同价均低于100万元以下可放宽至3个)。
三、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
(一)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所需资料:
1. 填写《获取收集报价文件登记表》的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方式:
1. 方式:现场购买。
2. 售价(元):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4. 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安排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30分。
3.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七、联系事项
1. 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0760-********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
联 系 人:张小姐、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0-********
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3年06月06日
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收集报价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根据《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规定,对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项目采用收集报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潜在施工单位前来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GZFSZS*********
3. 计价办法:一次平均值法
4.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的纪念广场旁停车场(一期)改造工程位于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主要包含园建(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三部分,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中介预算及施工图资料为准。本项目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
5. 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价为******.34元,报价上限为******.34*(1-10%)=******.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为*****.14元。报价超过******.31元(含税)或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低于*****.14元的作无效处理。
6. 报价警戒值:******.24元(以中介预算审核价******.34元下浮30%)。报价低于警戒值的,报价人须主动在报价文件附上相关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涉及材料单价的则必须附上主材、辅材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且该供货基本资料中需具体说明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和不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获取(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报价人须提供合理的相关分析依据、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将有权认定该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对不合理报价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二、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独立于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由报价人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5.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诚信评价等级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信用中国记录最终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7.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文件中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报价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最终以代理机构在递交报价文件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8. 报价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9. 报价人2020年至今曾完成过市政工程类项目或村庄建设项目(如乡村振兴工程、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等),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有效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施工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能反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业绩要求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10. 报价人须到代理机构处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同一公司的分公司报价(总公司报价的,不接受其分公司报价;分公司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12.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难度较大,需在同一时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实施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质量,各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情况,慎重考虑参与本项目报价,一旦被确认为施工单位后,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马上进场施工,达不到进场施工要求的,承诺自动放弃被确认的施工单位资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列入本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失信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其他项目报价(按照报价承诺书的格式填写);
13. 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进度,在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已被确认为其他项目施工单位的报价人若同时有两个未完工项目,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报价(合同价均低于100万元以下可放宽至3个)。
三、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
(一)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所需资料:
1. 填写《获取收集报价文件登记表》的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参与报价及获取收集报价文件方式:
1. 方式:现场购买。
2. 售价(元):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4. 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安排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30分。
3.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七、联系事项
1. 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0760-********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孙文东路326号恒景商务中心五楼502
联 系 人:张小姐、赵小姐
联系电话:0760-********
中山市南区北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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