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施工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6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3]06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584.99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6584.9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109.55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5109.55平方米,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8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9.55平方米,其中新建实验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1704.23平方米,建筑面积5090.92平方米,为多层工业厂房;新建门卫为地上一层建筑,占地面积18.63平方米,建筑面积18.63平方米, 主要设置休息室、值班室;新建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污水池各一座,总有效容积1070立方米;并同步配套实施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力管线工程、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围墙及大门等,总投资额6584.9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五支环路、南至规划七支路、西至规划五支内环路、北至现状空地,在原规划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群体工程地块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招标范围: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工程-实验楼工程(一期),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890.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09.55 平方米,其中新建实验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 1704.23 平方 米,建筑面积 5090.92 平方米,为多层工业厂房;新建门卫为地上一层建筑,占地面积 18.63 平方米,建筑面积18.63 平方米, 主要设置休息室、值班室;新建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污水池 各一座,总有效容积 1070 立方米;并同步配套实施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力管线工程、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围墙及大门等,具体范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总投资额4976.0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 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 3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80 号B2座,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先与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立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冯立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邮政编码:****** 联系人:谈瑾希 电话:186*****721
传  真:********
日期:2023年06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冯立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中心 实验楼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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