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法院坪滩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岳池县人民法院坪滩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岳池县人民法院坪滩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3-06-06 15: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岳池县人民法院坪滩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人民法院坪滩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发改投资[2021]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省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投资[2021]3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岳池县坪滩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二类法庭总建筑面积约 1030平方米,其中含立案用房、审判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及辅助用房等。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该类似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内查询到的截图。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7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7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5.3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①本项目实行手机直播不见面开标。②在本项目开标当天上午9:30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一并上传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不按规定和时间要求上传或者上传了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未上传投标文件,责任自负。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由现场招标人代表宣布开始解密后,登录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司加密CA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完成视为放弃投标。③开标时间为公告上发布的时间,方式为在手机上提前下载安装今日头条手机APP,并在开标时间打开查看本项目开标现场直播,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开标主持人。④本项目具体开标流程:下载今日头条并注册账号→搜索栏(直播)搜索直播号:用户488*****39048)→点击进入观看开标直播,如对开标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开标主持人。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173*****307,广安市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82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池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四川省岳池县广岳大道1号

邮 编:

******

联系人:

冯老师

电 话:

199*****1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夺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富源街70号72号

邮 编:

******

联系人:

苏老师

电 话:

173*****3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2023-06-0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坪滩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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