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SZB23-1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凯
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丙十四路乙五街-乙四街,道路长度1297米,绿化带面积16740平方米:丙二
十七街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322米,绿化带面积15780平方米乙四街汽车
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510米,绿化带而积29560平方米丙三十一街汽车大路-丙
十三路),道路长度740米,绿化带面积9660平方米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三十二街,道
路长度2615米,绿化带面积63010平方米新凯东街汽车大路-新源大路,道路长度1780
米,绿化带面积68600平方米新源大路乙五街-新凯东街,道路长度2160米,绿化带
面积73400平方米:乙五街汽车大路-新源大路,道路长度1940米,绿化带面积76600
平方米:乙五街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350米,绿化带面积41500平方米文体
五路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280米,绿化带面积46000平方米以上市政道路红
线内路侧绿化带中央分隔带绿化两侧城市绿化带绿化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勘察部分: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部
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坳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提供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
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
验证方式,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
二年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
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
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
须为设计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5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
并满足项目要求。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贵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
时0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jl.gov.cn/ggzy/dzhpx/,czsc/)。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
参加开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
参加开标。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3-1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
己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3)10号长汽车经发字
(2023)11号长汽车经发字(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招
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
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眷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用地PPE及比亚迪项目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
计
2.2项目建设规模丙十四路乙五街-乙四街,道路长度1297米,绿化带面积16740平方
米:丙二十七街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322米,绿化带面积15780平方米:乙四
2.7
街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510米,绿化带而积29560平方米:丙三十一街汽车
大路-丙十三路),道路长度740米,绿化带面积9660平方米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三十
二街),道路长度2615米,绿化带面积63010平方米新凯东街汽车大路-新源大路,道
路长度1780米,绿化带面积68600平方米:新源大路乙五街-新凯东街,道路长度2160
米,绿化带面积73400平方米乙五街汽车大路-新源大路,道路长度1940米,绿化带
面积76600平方米乙五街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350米,绿化带面积41500平
方米:文体五路汽车大路-长沈路,道路长度1280米,绿化带面积46000平方米:以上
市政道路红线内路侧绿化带中央分隔带绿化两侧城市绿化带绿化设计:
2.3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测量:
2.4招标范围:测量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建设地点:汽开区辖区范围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勘察部分: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部
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提供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
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
验证方式,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
二年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休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
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中请
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牵头人
01
须为设计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5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
并满足项目要求。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6时00分,
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
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http:/wwnw.jl.gov.cn/ggzy/dzhpx/.czsc/)。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3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
9
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
议参加开标。
6.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请
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
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
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宁工
电话:0431-81501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81132579
电子邮件:j1zs99860163.com
管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01951841
471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