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公开询价公告
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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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项目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 | |
项目编号 | WX******* | |
询价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 | |
询价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 |
询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询价规则》 | |
报价人 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具有安全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资格。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总价包干。技术服务费用由报价人按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技术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人工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的所有风险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本项目工期要求,技术服务费用不因工期、工作量、造价的变化而改变。相关酬金包含在技术服务费用总价中。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足人民币伍佰元的按人民币伍佰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询价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 | |
验收约定 | 1.合同履行期限:报价人应在询价人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的30天内编制并修改完成本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法规及政府管理部门要求; 3.技术服务有效期:整个项目实施期; 4.本次询价范围:询价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报价人完成并提交正式的《漕上路(朝阳路-无锡界)新建工程漕上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安全性评估》报告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后,报价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凭报价人出具的有效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额合同价款。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询价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编制评估方案及评估报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报价单),少传或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截止时间之后,询价人对报价人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 4.网上询价报价人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5.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6.业务电话:0519-******** 周郁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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