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长郡自贸临空学校物化生实验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长郡自贸临空学校物化生实验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设备功能能满足教育教学日常工作要求;

2.软件平台环境能满足教育教学日常工作需求;

3.售后服务(如培训使用、维护维修等)能满足相关需求。

二、相关标准


1.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安全、节能等);

2.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数字内置一体化显微镜:内置一体化数码摄像系统, 1/2英寸逐行扫描传感器,进口高清晰彩色芯片,动态310万像素,图像采用3种信号传输模式(热点模式;客户端模式;局域网模式),不得采用双目改造为三目设计。
2.整机结构件:结构件绝大部分都是金属制作,镜架上配有初微调同轴低旋钮,调整工作台面到物镜间的焦距.低重心底座。
3. 物镜: ASC Plan平场独立消色差物镜,P/b无铅玻璃材质,4X/0.10,成像清晰圆直径≥16.5mm;10X/0.25成像清晰圆直径≥15.8mm,景深范围内像面的偏摆≤0.02mm;40X/0.65(弹簧),成像清晰圆直径≥16.6mm;100X/1.25(弹簧/油),成像清晰圆直径≥14.5mm,所有物镜均保证齐焦。显微镜物镜放大率准确度≤1.45%。
4.齐焦性:物镜10→4倍≤0.015mm,10→40倍≤0.012mm,40→100倍≤0.018mm。
5.转换器:内倾式四孔同心球轴转换器,定位准确,并带有限位装置,转换器定位稳定性≤0.003mm。
6.载物台:U形机械移动载物台,140×140(mm),移动范围75×50(mm)最小读数值0.1mm。防腐耐磨涂层。X、Y轴同轴调节,载物台受5N水平方向作用力最大位移≤0.025mm;不重复性≤0.002mm。
7.用机械使标本在5mm*5mm范围内移动时的离焦量≤0.005mm。
8.微调: 粗微调同轴调节载物台,配有限位打滑装置,微调机构空回≤0.006mm。
9.目镜:带有指针定位的WF10X/18mm,补偿平场目镜。目镜放大率准确度不超过±1.45%。
10.目镜筒:铰链式目镜筒, 360°旋转时目镜焦平面上像中心的位移≤0.25mm,左右两系统放大率差≤0.63%,双目系统左右两像面光谱色一致,明暗差≤7.2%;双目系统左右系统像面方差≤32;双目系统左右视场中心偏差:上下≤0.02mm、左右内侧≤0.15mm。
11.照明:3WLED照明系统;照度可调。
12.聚光镜:N.A.1.25阿贝聚光镜,可上下调节聚光镜位置。
13.数码系统: CPU四核,内存:2G(DDR3),硬盘:16G;屏幕分辨率:1440×900(16:10),拍照像素:500 万像素,录像分辨率1080P/30FPS,超高清成像装置,1080P HDMI 高清数字信号输出。
14.数据接口:LAN口接口可直接接入有线网络;USB接口可连接无线网卡接入无线网络、还可外接鼠标、键盘、显示器等方便用户体验操作;HDMI/SD/Audio/Bluetooth/Wi-Fi,支持可扩充SD卡。
15.电源适配器:DC5V 2A。
17.软件:所有学生端无线交互式连接,实时显示在教师端电脑,带显微无线互动处理配套软件,可进行图像采集、图像分析、图像处理等。
18.数据传输:2.4GHz WiFi传输
19.连接器:可支持所有PAD的物理连接,可拆卸式设计,左右旋转270°,上下旋转180°。
20.电源适配器:DC5V 2A。
21.实时分享:实时共享显微镜下图像,支持安卓、苹果操作系统。
22.软件:所有学生端无线交互式连接,实时显示在教师端电脑,带显微无线互动处理配套软件,可进行图像采集、图像分析、图像处理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1.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保证项目配套的产品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付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
1.2中标人负责项目配套的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应对提供的项目配套的产品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项目配套的产品包装采用符合中国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1.5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装箱单、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2、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2.1中标人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场地。
2.2项目配套的产品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3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经调试合格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2.4在开始安装以前,所有图纸及安装要求必须提供完整。
2.5中标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2.6设备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2.7中标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保养维修服务的施工服务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所提供设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设备的安装工程,并能保证安装工艺达到设备运行合格的要求。
2.8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9由中标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2.10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上述资料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保证采购人能够正确进行产品操作和使用。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项目质保期及运维期三年,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十日内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服务。质保期和运维期均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投标人须向厂商购买,该部分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内。
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及时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或升级等服务。当出现重要或紧急情形时,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现场支援和备品备件服务。其中,免费是指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费用。
3.4质保期满不能视为采购人对合同产品中存在的可能引起产品损坏的潜在性缺陷应由中标人所负责任的解除。产品寿命期内出现潜在性缺陷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产品和同一批次的产品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4.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培训
5.1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产品的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2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有关使用、维护人员免费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等技术培训。
5.3中标人应就其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推荐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及人员根据需要确定),以取得采购人同意。
5.4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操作和维护措施及故障应急措施。
5.5采购人若委派维修人员参加安装,中标人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必要时,应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5.6培训所需费用,包括交通住宿和其他杂费由中标人负担,包含在报价中。
5.7中标人免费提供现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操作维修培训。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①验收须按相关的国际或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采购人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验收要求
①验收由双方代表在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根据上述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中标单位应自检合格后申请竣工验收。设备安装后,要求中标人提供该安装竣工资料电子版进行存档。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支付单位:由长沙县教育局拨付至长沙县黄兴镇中心学校支付

1.2、付款方式: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金额的2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其他

2.1、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人工、管理、培训、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不履行职责,不服从采购人监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出现集体上访或罢工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4、在项目产品清单中各主要设备,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所投产品为原厂产品,能在项目所在地享受原厂的售后服务;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质保和售后要求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证明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物化生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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