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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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立项批文文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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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党政大楼3楼发改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王工、曾工

联系电话

020-******** /020-********

工程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

建设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光伏发电服务,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

本项目屋顶面积为******.68m2,可利用面积为******.10m2,分别分布在广益街道、凤翔街道、澄华街道、东里镇、莲华镇、莲上镇、莲下镇、隆都镇、上华镇、溪南镇、盐鸿镇。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2kW,标准发电量为8665.30万kWh。

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二、特许经营年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三、项目回报机制

(1)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TOT+BOT”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授予新建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

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单位优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按照供电局电价价目表下浮5%后收取,项目公司通过发电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顶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2)股东回报机制

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项目公司最后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式获得合理回报。本项目由选定的投资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选定的投资人者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及剩余财产。

(3)财政专项拨款及奖补资金安排

项目公司应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积极协助政府方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本项目获得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享。

四、特许经营权价格

根据《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为29,000.00万元(大写:贰亿玖仟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特许经营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因光伏设施分批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批次设施即可投入运营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故特许经营者若可通过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光伏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以获取更多的收益,此部分收益以及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特许经营者需在特许经营权价格报价时酌情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项目公司成立后60日(最终以双方协商议定期限为准)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项目的总投资为*****.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09万元(包含特许经营权使用费*****.00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100%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项目采用TOT+BOT(转让—运营—移交和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实施机构将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存量屋顶资源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在汕头市澄海区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利用存量建筑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地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政府方通过转让存量屋顶资源的同时授予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收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2-7幢2楼)持以下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所参加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完成现场登记后,将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现场登记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①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②我公司仅接受登记,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4.4特别提醒:投标人完成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工作,以便代理机构在系统录入投标人和在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时可以获取投标人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40 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2-7幢2楼),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2-7幢2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

监察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

信息发布时间

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日程安排表

提疑截止

2023年06月13日 17:00

答疑公告

2023年06月14日 09:3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08:40~2023年06月28日 09:30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09:30

备注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编辑提疑邮件(务必请注明项目名称)发至邮箱:zbgs6b@126.com

投标人完成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工作,以便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可以获取投标人信息。

各投标单位需按照公告附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同投标登记资料一同现场提交,所有现场提交资料均一式两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澄海区政府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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