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VOC有组织排放口增设在线监测设施二期

锦西石化公司VOC有组织排放口增设在线监测设施二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公司VOC有组织排放口增设在线监测设施(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VOC有组织排放口增设在线监测设施(二期)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公司(含碧海公司)厂区内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锦西石化分公司(含碧海公司)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中的要求:“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锦西石化公司是重点排污单位,部分VOC有组织排放口尚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需立即整改。

碧海公司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备于2016年12月安装,2017年3月23日投用。近年,环保部门要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功能逐步升级,比如,要求具备全系统校准功能、自动标记功能、动态管控功能。因碧海公司目前在用的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时间较早,不具备上述新功能,无法实现烟气自动监测数据的合理传输、标记。

本项目包含重整芳烃VOC设施、调合苯罐区VOC设施、调合甲醇罐VOC设施、成品火车装车VOC设施、催化气分VOC设施、碧海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塔出口)CEMS监测系统六部分,涉及结构、储运、电气、仪表专业等内容。

其他不可预见内容或应建设单位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前中交,其中碧海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塔出口)要求2023年12月15日前中交。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含:重整芳烃VOC设施、调合苯罐区VOC设施、调合甲醇罐VOC设施、成品火车装车VOC设施、催化气分VOC设施、碧海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塔出口)CEMS监测系统六部分的安装与调试,涉及结构、储运、电气、仪表等专业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不包含GDS和DCS扩容等技术服务内容。

2.5.1安装专业主要内容具体明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安装工程活动的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4.2具有许可范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

3.5.1 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或检维修的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书(例如:工程交接证书等),且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业绩要求说明:

①业绩应为已完成业绩;

②注:按照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2)具体参见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相关内容。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项目经理要求

3.8.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或检维修的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3.9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要求

3.9.1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9.2需提交本项目拟投入人力资源情况;

3.9.3所提交的人力资源计划至少包括本项目拟投入的总人数(具体列出每个工种人数)并按施工阶段列出人力资源情况。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1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A级(含A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1.5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整体书面承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整体书面承诺扫描件)。

3.12.*****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注:其中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2.2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HSE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3.12.3在施工过程中有遇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务工等事件具有独立协调能力;如遇抢修施工,人员及机具必须到达现场,并在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具有与施工项目匹配的安全器材、个人防护用品。

3.12.4 承诺企业施工人员具备职业健康证明,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3.12.5 投标人须承诺建立有效的农民工账户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3.12.6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12.7承诺中标后和招标人签订HSE安全管理合同,并遵守、接受中国石油和锦西石化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锦西石化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锦西石化工程【2023】25号 《锦西石化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办法》等九项制度、锦西石化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等。

3.12.8 中标人所有需要进入招标人厂区的关键岗位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施工期内在现场时间符合中国石油及锦西石化相关要求。在招标人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入厂手续,开展施工工作。

3.12.9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3.12.10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2.1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工期承诺,投标人已经充分考虑节假日、安全管理升级、特殊敏感时段管理、锦西石化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场地条件等对工期的影响。以上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和工期的延长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并做出承诺。(特殊敏感时段包括:党和国家举行重大会议、庆典等活动期间;国家举办重大国际会议、国际赛事、国际交流展览等重要活动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当地调研视察期间;春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集团公司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期间;企业重组改制期间,企业事故调查和反思整改期间;所在区域发生聚集性疫情或自然灾害期间;集团公司和锦西石化公司通知明确要求的特殊敏感时段。建设场地条件对工期的影响是指:施工地点为锦西石化分公司生产装置区(含碧海公司)内,生产与施工作业并存,施工作业时间不定时受限。)

3.12.12合同签订一周之内完成承包商资格评审资料备案和关键人员备案。

3.12.13已经充分熟悉、遵守、接受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内容。

3.12.14若成为中标人:具备至少6个独立单元同时施工的能力。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同时开展施工,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如因生产急需等原因,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如施工进度滞后超过60天(含)且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如因生产急需等原因,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3.12.1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虚假承诺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支付违约金、承包商考核积分、失信行为惩戒、列入锦西石化或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等。

3.12.16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6616时至2023612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8.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6288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周守来陈 迪

联系人:李明庚 范涵冰

电话:180*****807180*****086

电话:024-82656529

电子邮件:zhousl-jx@petrochina.com.cn/********@qq.com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

sy********@163.com

2023年6月5日

,沈阳市,皇姑区,葫芦岛市,沈阳,葫芦岛,02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VOC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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