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街法治文化墙设施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七星街法治文化墙设施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施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四川省邛崃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邛崃市七星街法治文化墙设施制作及安装。
建设地点:邛崃市七星街。
工程规模:详见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时间:30日历天。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其 他:本项目设置有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三、比选内容
施工:邛崃市邛崃市七星街法治文化墙设施制作及安装。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同类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资质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叁级;
3.企业至少具有三个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及以上金额为项目结算价的法治文化建设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额的10%。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才能签定施工合同;
6.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制作产品须经业主方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产品质量不合格概由施工方承担;
7.本工程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最终结算依据。
五、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选,对有效投标进行"双低"评审,凡低于招标控制价8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平均报价85%的,作废标处理,由项目比选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 2015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邛崃市司法局(临邛镇小南街12号)。
3.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本项目施工的业绩材料为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7)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
邛崃市司法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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