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2、招标编号: NJJT********822 备案号: 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NJJT********670 审批 交规划发[2013]710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NJJT********670001 监理J1标段(公共交通智能化) 2015-11-02 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南京市
6、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监理
招标内容: 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监理设一个标段,标段号为J1标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
1.建设完善应用系统(完善行业监管系统、建设行业运行监测预警系统、服务监管系统(智能终端版)、数据接口系统、电子站牌管理系统和数据整合融合共享平台等)。
2.完善统一的公交行业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呼叫中心、无线集中控制等)。
3.建设终端系统(含车载智能终端、电子站牌、视频客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4.建设完善示范工程软硬件系统。
5.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计划开工时间: 2015-11-15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1-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王德祥 ***-********(或********) ***-********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2:0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5-10-08 18: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0-14 17:3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国内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业绩条件: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交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其它条件: 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考核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为准)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业绩条件: 无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员(2名):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监理员证书。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5-10-12至2015-10-16
地点: 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5-11-02
地点: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43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东门对面,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即到)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监理J1标段(公共交通智能化) 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招标单位地址: 南京市东止马营7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01
银行编码: 兴业银行 分支行名称: 兴业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南京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 本项目经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13]710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www.joincore.cn和中国招投标网同时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指通过“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申请单位请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即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左下角“常用服务系统”中进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登陆首页的教程说明,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经办人手机号码及传真号码,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工、袁工。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发售地点: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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