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灵宝市城区路灯灯杆补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灵宝市城区路灯灯杆补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城区路灯灯杆补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区路灯灯杆补缺工程竞争性谈判
2.谈判编号:CDZBSG-2015-1074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对灵宝市城区道路路灯灯杆进行补缺(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灵宝市市区内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2年以来)须具备类似相关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0月08日至201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报名时需携带2015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企业近三年(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两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为准)。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八、开标
1.谈判时间:2015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39*****081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徐女士
2015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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