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渤海湾浅吃水工作船服务项目二次
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渤海湾浅吃水工作船服务项目二次
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渤海湾浅吃水工作船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渤海湾浅吃水工作船招标人为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钻井工程事业部和井下作业事业部2023年生产计划,下半年仍将保持相当数量的钻井平台投入到浅海开发中去。考虑到自有2艘2000HP浅吃水船舶已中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胜利海域浅吃水工作船服务框架项目》,届时自有2000HP浅吃水船舶可能无法满足内部保障需求,需要在外部市场寻找船舶作为备用资源。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全国范围内具有2500HP-5000HP的浅吃水工作船2家企业。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天津滨海新区。
2.6服务要求:具体项目实施前,船舶公司将按照《船舶公司外租船舶准入检验管理办法》组织专人对拟起租船舶准入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投标人在验船前需将检验费汇入船舶公司账户,对于需要复检的船舶投标人在复检前将复检费汇入船舶公司账户,否则视为弃标。
船舶检验费用标准
(1)准入检验(按照投标船舶所在位置划分)
①天津地区不收费;
②河北区域,检验收费2000元/艘次;
③长江以北区域(不含天津、河北区域),检验收费3600元/艘次;
④长江以南区域,检验收费8000元/艘次。
(2)对于需要复检的船舶(按照投标船舶所在位置划分)
①天津地区不收费;
②河北区域,检验收费1000元/艘次;
③长江以北区域(不含天津、河北区域),检验收费1800元/艘次;
④长江以南区域,检验收费4000元/艘次。
(3)未通过船舶公司船舶准入检验的船舶,船舶公司有权选择其他中标船舶实施具体项目。
2.7其他说明:投标人承诺指定专人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市场准入。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国籍证书(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相同)、船舶一切险,以上资质证书如复印件需加盖有效公章。
3.2.2业绩要求:提供投标船为海上平台服务不少于4个月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2.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 其他要求: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6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如投标人无法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支付保证金的可通过线下方式支付保证金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 | 邮箱: | **********@qq.com | |||||
电 话: | / | 手机: | ||||||
意见与建议: | 022-******** | |||||||
2023年06月07日 |
标签: 工作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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