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采中质函

哈采中质函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3]011)

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我单位组织的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12处新建消防站办公电器招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C[GK]********-1)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质疑函》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受理条件,于2023年5月29日正式受理。我单位于2023年6月5日组织原评委员会成员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关于质疑事项

1.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本身没有社保,没有参保人员,根本不能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阶段,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其中标结果也无效。

2.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标的明细中的技术参数不明确、不具体,其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符合性阶段审查,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

3.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填写的部分产品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4.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中部分产品的尺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二、质疑处理结论

1.经复审查证,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是否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资格要求的评审标准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即视为其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中标商的投标文件中已提供商资格承诺函,质疑事项1不成立。

2.经复审查证,根据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2提供的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便捷式计算机的售后服务期限、显示器的尺寸、有线鼠标和有线键盘的抗菌率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疑事项2不成立。

3.经复审查证,根据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3提供的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电视机尺寸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法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质疑事项3不成立。

4.经复审查证,根据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4提供的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鑫北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打印机节能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法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质疑事项4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由于本项目有其他供应商提交质疑,且质疑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董泽

联系电话:0451-******** 0451-********转6127。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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