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院内谈判公告
根据医院需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消防安全评估
二、响应方式:院内谈判(在符合技术条件前提下,谈判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书面报价),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三、项目预算:1.5万元
四、有效期:报告出具后一年
五、评估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六、项目评估需求:按照浙应急防火〔2022〕142号《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消防安全评估包括建筑消防合法性和使用情况、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管理、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消防教育培训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七、付款方式:中标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八、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地在浙江省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浙江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报价文件编制(谈判时密封送达现场)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报价文件密封,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报价清单(含消防安全评估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以人民币计,并以大写为准)。
2. 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浙江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证明;
3. 营业执照(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能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3年6月14日16: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采购中心(接受电话报名)。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采购联系人: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
(3)项目质疑人:谢工 联系电话:0572-*******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监督投诉
1.投标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2.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纪检监察室
3.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0572-*******
采购中心
2023.6.7
标签: 消防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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