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院评估、鉴定机构申报入册、审查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院评估、鉴定机构申报入册、审查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法院评估、鉴定机构申报入册、审查公告
2023年06月07日 10:28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

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申报入册、审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依法推进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开展,保证评估、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入册指引》,我院计划对评估、鉴定等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已在本院机构名册中的机构也需重新申报),以加强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实现动态管理。取得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在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前提下,申请报名入册,审核通过备案后列入2023年度阿克苏地区法院委托评估、鉴定等机构名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报名入册的专业机构类别

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工程质量;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应当直接适用自治区司法厅公告的名册,无需向法院进行申报备案。

二、入册机构的基本条件

专业机构应在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相关资质,取得行业许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能配合法院要求提交报告及相关资料。本次报名机构具体为:

(一)登记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的专业机构;

(二)登记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在阿克苏地区以外的机构,需在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中;

(三)登记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在阿克苏地区以外,但在阿克苏地区成立有分公司的机构,分公司需有营业执照,有3名以上的常住办公人员,且总公司已在其住所地的法院机构名册中。

注意: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资质过期的、未参加相关部门年检的;

2、在从业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

3、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申请报名和申请入册、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登记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的专业机构及在阿克苏地区成立有分公司的机构,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二)登记注册地及营业场所在阿克苏地区以外,且已在《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中的机构,需提交《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申报入册报名表》电子版;

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申报入册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一份入册,一份另附;可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下载;

2.机构简介(包含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

3.机构办公场所的证明;

4.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机构行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能力认证等资料;

6.执业人员名单列表,个人资质证明;

7.办公场所不同区域及办公人员照片(不少于8张);

8.2021年至今办理业务清单及证明材料;

9. 机构近三年荣获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需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要求彩印,并附电子版。

四、入册评审程序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对提出申请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走访、现场查验、向各法院、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了解相关信息等方式进行审查,经初审、复审后,报请院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小组审批。根据审批,对确实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名册,并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网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示,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可以对公示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异议,本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确实存在问题的机构,将其从初审名册中删除。公示期满后,本院审核确定名册,在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布,并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在入册评审过程中,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将予以监督。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填表说明

(一)提交材料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接收材料。应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机构,需要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提交汇编成册的材料(彩印件),并携带原件予以核对。

电子材料可发送至邮箱:**********@qq.com

(二)申报要求

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的机构,申报材料按前述纸质版申报材料顺序要求装订。

六、材料送交地址

阿克苏市上海西路2号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联系人:孙朝红 联系电话:0997-*******

监督电话:0997-*******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7日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申报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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